重要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住宅小区公共通道及车库安全使用管理,有效避免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规定及相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辖区范围内全面开展住宅小区公共通道及车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

辖区所有住宅小区公共通道及车库(含机动车库和非机动车库)

二、整治内容

1、清理占用、堵塞及封闭公共通道的乱堆乱放和违建;

2、禁止将自行车、电动车等停放在安全出口、楼梯间、电梯前和疏散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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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禁止车库内生产、经营、出租居住等行为,已有店铺必须立即关停;

4、禁止车库内长期堆放废旧回收物品,须定期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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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禁止车库内存放、使用液化气瓶;

6、车库内电气线路应暗敷或穿管保护,除设置带 “充满自停、回流保护”功能的电动车电源插座外,不宜设置其他插座;

7、禁止人车同屋和私拉乱接电线充电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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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擅自改变使用用途等涉及消防安全治理的内容。

三、整治期限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由各户自行整改到位;逾期经工作人员劝诫后,仍未整改的,办事处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强制清理。对拒不配合清理整顿的,将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罚。

四、鼓励举报

欢迎广大市民对上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举报,举报电话: 81155003。

靖江市人民政府城南办事处

2020年3月23日

来源:靖江幸福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