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疫情防控阻击战以来,襄汾县公安局坚决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安排部署,在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持续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坚决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日,襄汾县公安局打击电诈专班民警根据相关线索,经过深度研判、数据抄底、合成作战,一举侦破涉疫情电信网络诈骗案25起,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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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办案民警在临汾市尧都区贾得乡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男,27岁,临汾市尧都区贾得乡人)抓获。经查,2020年2月份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通过微信发布虛假售卖口罩信息,诈骗我省及江苏、陕西、河南、广东、河北等地10余人钱财,涉案金额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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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在法律威慑和办案民警耐心细致的工作下,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廉某某(男,22岁,襄汾县西贾乡人)主动向襄汾县公安局投案。经査,2020年2月份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犯罪嫌疑人廉某某通过微信虚假售卖“额温枪”(测温仪),诈骗山东、贵州、深州、河北、四川等地10余人钱财,涉案金额40余万元。

目前,上述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襄汾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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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随着企业复工复产,不少企业及个人纷纷采购购买口罩、手套、消毒液、防护服、额温枪等防疫用品。针对不法分子利用疫情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的行为,襄汾公安坚决从严从快依法打击,为复工企业保驾护航。在此,襄汾公安提醒广大群众,购买防疫用品时,一定要选择正规渠道购买,不要轻信陌生人口中所谓的“特殊渠道供货”“代购”等虚假信息,更不要直接转账。一旦被骗,请及时拨打110或到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黄河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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