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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总工会发出关于命名第十六届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个人和先进单位、个人的通报。通报中命名21个单位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21名同志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29个单位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43名同志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我市1家单位和4位同志受到表彰。具体名单如下:

一、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

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

二、 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

景德镇日报社编委、新闻采编中心主任 刘 丹

三、 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

昌江区丽阳镇人民政府维权工作室主任 胡名辉

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高级工程师蒋启梅(女)

景德镇市第一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江顺福

在此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祝贺,希望你们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再立新功。全市广大职工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岗位,敬业精业,创先争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景德镇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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