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9年度宿城区区长质量奖的决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引导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根据《宿城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宿区政规发〔2018〕1号),经严格评审、社会公示,区政府决定授予光大生物能源(宿迁)有限公司、江苏华工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为2019年度宿城区区长质量奖,各奖励10万元;授予江苏亿茂滤材有限公司、宿迁市三石包装容器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为2019年度宿城区区长质量奖提名奖,各奖励5万元。同时,对荣获2019年度宿迁市市长质量奖的江苏德顺纺织有限公司、荣获2019年度宿迁市质量管理优秀奖的江苏沃绿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茂源服饰有限公司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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