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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指公22号

关于完善居民小区管控的公告

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效,但目前疫情防控总体形势依然严峻,“防输入”的压力仍然很大。按照省、绥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居民小区管理,严控输入性病例出现,现就完善居民小区管控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要明确责任分工,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由物业公司做好小区出入人员管理;没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由社区负责组织人员做好小区出入人员管理。

二、进出小区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以下统称“三项措施”)要求,三个步骤缺一不可。

三、对不戴口罩、不配合测温、不出示“龙江健康码”的居民,小区防控卡点应拒绝其出入。对违反规定扰乱公共秩序的,由属地派出所依法进行处理

四、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开展监督检查,发现执行“三项措施”不严格、不认真的小区物业,应立即责令整改,造成防控漏洞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物业企业和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五、认真落实“龙江健康码”风险人群管理措施,对进出本小区的居民进行管控,严格执行亮码通行政策。对“绿码”人员,在测量体温正常(37.3℃及以下)、无明显症状,并且规范佩戴口罩的,允许自由进出本住宅小区;对违规进出的“黄码”“红码”人员,一经发现,由发现地所处社区移交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费用自理)。

六、要禁止非本小区人员及车辆进入,如有疫情防控、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需要入内的,必须严格执行“三项措施”要求,并做好登记报备,方可入内。对非本小区人员私自进入小区引发疫情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严肃处理,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给予严肃问责。

七、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企业要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履行好相应管理责任,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八、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居民继续绷紧防疫这根弦,养成少出门、不聚集、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习惯,自觉配合小区卡点测温、扫码,自觉佩戴口罩。

特此公告。

肇东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