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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湾区发布疫情防控10号通告,

重点场所、公共场所必须做到这三点

具体内容如下↓

金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10号)

根据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金湾区疫情防控实际,现就重点场所、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规范重点场所防控。宗教类(含民间信仰)机构继续停止聚集性活动,不对信众开放、不接待外来人员。养老、儿童福利、残疾人服务等场所集中服务继续暂停开放,对有特殊困难和服务需求的对象及时提供上门服务和紧急救助。暂停营业性演出审批业务,全区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网吧)、室内演艺场所等经营性单位继续暂停开放。商场、超市暂停母婴室、儿童游乐场所、电影院等室内娱乐场所服务,不得组织开展大规模促销活动、展览展示等聚集性活动。建筑工地严格实施封闭式管理,实行进出场登记和体温检测。

二、有序开放公共场所。美容、美发、美甲、保健按摩(含足浴)等经营场所可恢复正常营业。餐饮服务单位(酒吧除外)可正常提供堂食服务,每桌须通过“粤康码”扫码或书面登记方式留存至少一名顾客姓名和联系电话,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

三、开展动态排查。继续对进出村(社区)、小区、经营单位、公共场所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实施网格化管理与服务,重点加强对境外到达金湾人员和重点机构场所人员的健康管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区以往发布的疫情防控紧急措施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

珠海市金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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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金湾微信号

责任编辑/蓝辉龙

编辑/李若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