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期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红岗大队民警每天做好防控检查工作和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之外,坚持维护交通秩序不放松,加大交通管理力度,对严重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减。日常工作中,红岗大队民警发现一台牌照为黑E7P1**的棕色卡宴吉普车驾驶员苏某某有使用伪造驾驶证的嫌疑,且车辆有31条违法记录一直未处理。

经侦查,该车经常在红岗及让胡路地区活动。民警电话联系驾驶员苏某某,要求其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苏某某起初表示愿意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尽快到红岗交警大队接受处理,但却迟迟不来处理,并以各种借口推脱,甚至叫嚣说:“我只是交通违法,又没有杀人放火,我就是不去了,你们爱咋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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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中午,红岗交警大队民警通过侦查和蹲守,在红岗区创业庄楼区将黑E7P1**的棕色卡宴吉普车依法查扣,当时违法行为人苏某某并未在现场。近日,驾驶员苏某某迫于压力主动到红岗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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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讯问,苏某某交待了其无证驾驶、使用伪造驾驶证的违法事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合并执行行政拘留20日,行政罚款7300元的处罚,并收缴伪造驾驶证一本,由于疫情的原因,拘留暂缓执行。下一步,民警将对伪造驾驶证的来源进一步开展工作。同时提醒广大驾驶员:交警部门不会因为疫情原因就减轻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勿抱侥幸心理违法驾驶,“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有依法依规驾驶,才能确保平安快乐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