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城县商业、服务业实行分类分步复工复市的通知

各乡镇防控指挥部、县直相关部门:

根据《省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鄂防指发〔2020〕48号)精神,为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县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全县商业、服务业中实行分类分步复工复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业和服务业复工复市基本原则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类施策”的要求,按照“风险可控、属地负责、分类复市、平稳有序”的原则,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在县域内实施商业、服务业分类分步复工复市,尽可能减少疫情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二、商业和服务业复工复市分类标准

根据商业、服务业疫情防控和人员聚集等情况,将全县商业、服务业复工复市划分为低风险行业、中风险行业、高风险行业。在符合商业、服务业复工复市条件下,按程序报批后,低风险行业可自3月6日起复工复市,中风险行业暂定3月15日起复工复市,高风险行业暂定3月25日起复工复市。

(一)低风险行业:包括商铺、超市、药店、母婴用品、水果市场、广告业、特种设备、办公用品、水电维修、洗车行、日杂五金建材、装修服务、加油站、电商配送、冷链物流、饮用水、再生资源回收、粮油米面、医疗机构、餐饮外卖、理发店、农业生产资料、车辆维修、物流业、燃气、物业维护和管理(含物业小区内便民店)、书店、康复中心、金融、通讯服务、烟草、盐业、苗木花卉经营等。

(二)中风险行业:包括文体活动、农贸市场(不含活禽交易、宰杀)、个体诊所、茶楼、早餐店、流动商贩、交通客运、酒店、宾馆等。

(三)高风险行业:包括网吧、电子游戏厅、旅游、电影院、教育培训、游乐园、KTV、餐饮店(不含外卖)、美容服务、足浴保健养生等。

三、复工复市条件

商业、服务业企业(个体户)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复工复市:

(一)员工排查到位。组织对每一名员工返岗前半个月内活动轨迹进行细致排查,县内返岗及新招员工需出具健康证明并进行造册登记;县外返岗及新招员工除需出具健康证明外,企业自行组织隔离观察时间不得少于14天,同时做好登记、追踪、观察等工作,确认无异常后方可上岗。

(二)防控物资到位。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要求,购置储备疫情防控必需的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防控物资。

(三)经营管理到位。从业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并测试体温正常,方能安排上岗。低风险行业营业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入场消费者必须佩戴口罩、测试体温、实名登记,并控制店内循环总人数(限制在营业面积的10%以内);中、高风险行业同样按上述要求落实;低风险行业营业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必须佩戴口罩。

(四)清洁消毒到位。认真做好经营场所的通风、消毒杀菌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工作,复工前对经营场所进行一次彻底消毒杀菌,复工后每天至少进行2次消毒杀菌;对职工用餐引导采取分时错峰隔座就餐或盒饭送餐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并确保食品安全。

四、复工复市审核流程

(一)隽水城区符合复工复市条件的商业、服务业企业(个体户)按照风险等级在做好各项复工复市准备工作后,向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商业、服务业企业(个体户)复工复市申请表》和《疫情防控承诺书》。各乡镇符合复工复市条件的商业、服务业企业(个体户)按照风险等级在做好各项复工复市准备工作后,向本乡镇防控指挥部报送《商业、服务业企业(个体户)复工复市申请(备案)表》和《疫情防控承诺书》。

(二)各乡镇防控指挥部、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报送材料进行现场审查核实同意后,自行备案。

(三)企业(个体户)组织复工复市,各乡镇防控指挥部、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个体户)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监管。

五、相关要求

(一)认真落实管理责任。各乡镇防控指挥部、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备案,谁负责”原则,切实履行乡镇属地管理和部门行业主管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对申请复工复市商业、服务业企业(个体户)认真研判、从严审核。对未经审核批准擅自复工复市或不满足复工复市条件的经营企业(个体户),责令其停工停市;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个体户),每天要安排专人进行督查,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复工复市工作平稳运行。

(二)强化服务宣传指导。各乡镇防控指挥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宣传和上门服务工作,指导辖区、行业内复工复市企业(个体户)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帮助复工复市企业(个体户)解决交通、物流及经营方面遇到的问题。

(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复工复市企业(个体户)要强化防疫意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扎实做好复工复市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复工复市安全有序。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防控指挥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审核、备案材料收集整理,于每天下午4:30前向县防控指挥部市场供应组报送商业、服务业复工复市情况汇总统计表。

(联系人:胡益龙,联系电话13872161765,电子邮箱 838853426@qq.com)

通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部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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