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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部分全市车驾管业务

和交通违法现场处罚办理的通知

广大车主和驾驶人:

根据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于2020年2月26日恢复部分车驾管业务办理和现场交通违法处罚人工窗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恢复全市所有车管所(包括各分所、县市区交警大队车管所、服务站、机动车安全检测机构)对外窗口业务办理。

2、各县市区大队恢复交通违法现场处罚窗口,暂缓恢复非现场处罚窗口。对于非现场交通违法,请注册、登陆“交管12123”APP处理。

3、暂缓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暂缓驾驶人审验学习、满分学习现场教育工作,具体恢复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4、对于需要办理补换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号牌、申请六年免检合格标志、申领临时号牌等业务的,请登录互联网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n.122gov.cn)或下载手机APP“交管12123”网上办理,选择邮寄方式的,将按照邮寄地址寄到您手中,业务窗口暂不受理自取,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车管所咨询电话:0731-55298234进行咨询。

5、对于在“交管12123”APP上不能办理的车驾管业务,确实需要到现场来办理的,实行预约制度,请车主或驾驶员本人在工作时间内,提前1-3个工作日拨打电话,实名预约(暂不办理现场取号,不接受代办),我们将按照预约顺序做好事前导办,最大限度保证业务正常办理。

注意:在疫情防控期间,请到窗口办理车驾管业务和接受交通违法处罚的车主、驾驶员自觉服从安保人员管理,佩戴好口罩,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实名登记等工作。没有佩戴口罩或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业务大厅办理业务。为避免人员聚集,交警部门将采取分批、限流等措施维护大厅秩序,请广大车主、驾驶员自觉遵守,配合工作人员的指引。

湘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2月24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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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湘潭公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