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在呼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配合下,呼兰公安分局光明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擅自营业案件,依法训诫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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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下午,呼兰公安分局光明派出所接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报警称,呼兰区二道街一烟酒行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擅自营业。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核实情况,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该烟酒行进行调查,并将烟酒行法人赵某依法传唤至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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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讯问,违法行为人赵某供述,其抱有侥幸心理,没想到刚开门就被执法人员抓了现行,经过民警教育后,他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对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影响。 表示疫情防控期间会坚决服从政府要求,不再擅自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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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其违法行为,光明派出所依法给予其进行训诫处罚。

姜野夫 记者 张大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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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路璐 李楠 王洪亮

审核:张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