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琅琊新闻网 沂蒙晚报

据山东卫健委消息,

2020年2月18日12-24时,

临沂无新增确诊病例,

目前确诊48人,出院37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备注: 根据要求,按病例确诊时医院所在县区统计。

2月18日

罗庄和沂南

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最新通告

涉及每一个复工复学人员的切身利益快

打开看看↓↓↓

关于规范办理

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动复工复学,保障人员顺利出行,根据省、市指挥部有关要求,现就全区办理《山东省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有关事项如下。

一、适用人员。

具有罗庄区户籍且在罗庄区长期居住生活的人员,非罗庄区户籍但生活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小区)能够证明长期纳入正常管理服务的人员。

二、办理条件。

在罗庄区居住、连续14天以上没有发热、持续干咳、乏力等症状,同时由申请人提供证明(社区可以通过正常途径掌握的信息除外)能够排除以下情形的:

(一)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阳性感染 者,未治愈的或出院后观察未满28天的

(二)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或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未满14天的;

(三)自外省市返回罗庄区未满14天的;

(四)与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有接触史,隔离观察未满14天的。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如实填写《山东省复学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表》,经社区(村)防控小组审核后,发放《山东省复学复工人员健康通行卡》(加盖社区(村)公章)。

四、使用范围。

全省范围内对持《山东省复学复工人员健康通行卡》人员一律予以通行,且不再实施隔离观察。离鲁人员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五、使用时效。

健康通行卡自办理之日起5天内有效。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后,本健康通行卡停止使用。(为方便群众,请申请人到所在社区填写领取区统一印制的《健康申报表》《健康通行卡》)

罗庄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18日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动复工复学,保障人员顺利出行,根据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的通告》有关要求,沂南将启用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

一、办理健康通行卡的条件

在沂南县境内居住、连续 14天以上没有发热、持续干咳、乏力等症状,可申请办理健康通行卡。具有以下情形的,暂不予办理:

1、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阳性感染者,未治愈或出院后观察未满 14 天的;

2、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

3、离开本省行政区返回后未满 14 天的;

4、与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有接触史,隔离观察未满 14 天的。

二、使用范围与期限

本省各地各单位对持卡人员一律予以通行,且不再实施隔离观察,离鲁人员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健康通行卡自办理之日起5天内有效,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后,本健康通行卡停止使用。

三、办理流程

1、由本人填写《山东省复学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表》(附件1),交所在村居(社区)干部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审核签字,申报表可到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http://wsjkw.shandong.gov.cn/)或到村居(社区)、乡镇(街道、开发区)便民服务中心领取。

2、申报人员持审核签字后的《山东省复学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表》,到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便民服务中心,城区申报人员到所在9个社区居委会(附件3),加盖村居(社区)公章后生效,发放《山东省复工复学人员健康通行卡》(附件2)。

当前,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

稍有松懈就有可能前功尽弃。

我市继续重点做好

防输入、防扩散、防聚集、

防输出、强救治等防控工作,

各县区相继发布通告,

一起来看!

兰山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关于强化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为把各项管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地,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强化输入管控。环兰山交通检测防控圈要持续保持强力管控态势,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各项查验、检测程序。对省外来人、疫区来人,能劝返的予以劝返,不能劝返的要纳入严 格管控范围;要把返回人员信息,及时推送至所在村社区。对重点疫区返回人员一律居家管控隔离 14 天以上。坚决避免新增输入,从源头上切断“传染源”。

2、强化报告制度。驻兰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兰山区的村居、社区,发现省外来人、疫区来人,特别是疫情较重地区的返回人员,必须当日通知(或报告)属地镇街道(经开区),由所在镇街道(经开区)负责落实隔离措施。

3、强化重点管理。所有在兰山辖区生活居住的人员,如果体温异常,要一律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指定医院必须按照疫情防控措施规范处理;全区所有小诊所,在疫情防控期间,一律不得接收诊治发烧病人,引导其按规范流程就诊。确保在最早时间、最低层级、最小成本发现或治疗新冠肺炎感染者。

4、强化场所消毒。要全面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对重点场所定期进行通风和预防性消毒;要加强对集中隔离点的消毒工作, 正在使用的,要按照规范流程强化日常管理;已经停用的,要全面做好消毒工作,经风险评估验收合格后,方可对外开放使用。 对居家隔离的,各镇街道、经开区要按照《居家隔离管理技术规 范》指导做好家庭内部消毒,坚决避免因消毒不到位,引发疫情扩散风险。

5、强化秩序维护。要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 两不误、两促进,持续支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要加强帮扶监督力度,保障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坚决打击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行为。要加强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等涉及民生场所的监督指导,切实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坚决避免人员聚集。对各行业因复工出入村社区、小区的人员,各镇街道、经开区要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保障出入畅通。

6、强化文明建设。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规定,加强日常锻炼,注重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文明健康生活习惯;全面加强公民诚信建设,省外返回人员要主动、及时、 如实报告个人涉疫有关信息,否则将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广大市民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承担公民义务,共同维护建设我们 的美好家园。

兰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 年 2 月 17 日

罗庄区

从严做好疫情防控

工作七项措施

当前,随着机关单位上班、企业陆续复工,全区迎来了节后来罗返罗人员流动高峰,疫情防控形势日趋严峻,防输入、防扩散仍是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突出任务。疫情防控工作到了最吃劲的阶段,全区上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定力,强化责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制定了从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七项措施,请市民朋友们积极配合,严格执行,同心同德、同向发力,坚定不移地打贏疫情防控阻击战。

从严防输入

在罗庄辖区公共场所活动的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以备查验。加严环罗防控圈,对所有来自湖北武汉方向等疫区的车辆和人员,一律进行劝返,对不听劝返的一律采取集中隔离14天措施。外省返岗人员,一律实施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14天措施。省内市外人员须出示原居住地、暂住地、社区或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当明确是否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是否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是否在外地采取过隔离观察措施),不能出具证明材料的,一律实施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14天措施。加大网格化管理、地毯式排查力度,继续排查社区(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旅居史、接触史,加大对出租房和承租人员的排查管控力度,确保湖北武汉等疫区来人和密切接触者不漏查、不漏管。

从严防扩散

对所有密切接触者一律实行定点集中隔离,对所有密切接触者的接触者一律实行管控居家隔离,对湖北武汉等疫区来人一律纳入定点集中隔离或管控居家隔离。对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暂时关闭,对所有公众聚集性活动、农村集市、市场活禽交易和宰杀一律暂停,“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对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非重点人群,立即安排到街镇卫生院或罗庄区人民医院、罗庄区中心医院就诊。

从严实行封闭式管理

严格实行社区(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24小时封闭式管理,在出入口设置检查点,人员凭证出入,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严控外来车辆和人员,非本社区(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情况特殊或工作需要确需进入的,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对节后返回人员,管理人员要做好信息登记上报工作。快递、外卖人员实行无接触配送,由快递、外卖人员送至社区(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指定区域,客户自行领取。

从严把握复工标准

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强化分类指导、完善要素保障,按照“四个到位、十项措施”要求,持续推动重点工业企业、生活资料生产企业、民生服务单位、劳务用工少的企业和使用本区域员工的企业先行开工开业,创造条件保障市政工程、民生项目开工,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凡是达不到防疫标准的企业,一律不得复工。

从严落实防疫责任

严格落实街镇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责任,持续加强防疫工作的组织力、领导力和支撑力,做到人员不减、标准不降、力度不松。进一步强化防聚集措施,进一步强化个人防护行为,进一步强化战时机制,全面落实好疫情防控的各项举措,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防疫常态长效机制。

从严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依法严厉惩处涉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严监督问责

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强化效能督查,对工作措施落实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影响全区疫情防控工作的,一律从严问责处理。全区所有公职人员、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子女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河东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关于全面落实

“四个严防”工作要求的通知

各镇街领导小组,区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工作组(专线):

当前,全区疫情防控处置工作进入最吃劲的关键阶段,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快速变化,在这个关键时间节点上,全区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加强源头防控,最大限度减少疫情传播途径,坚决防止疫情扩散和传播,根据2月14日全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现就全面落小落细落实全区疫情防控处置工作要求如下:

一要全面落实严防输入。

社会随访组、交通联防组和各镇街要把严防输入作为硬任务,持续不断堵住漏洞。

1、对湖北武汉来人,按照市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规范湖北来临人员隔离措施的补充通知》(第 149 号)和区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转发省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落实湖北来鲁人员留观措施的通知》(第35号)、《关于转发<关于严格落实重点人员隔离留观措施的通知>的通知》(第74号)文件规定,能劝返的劝返,不能劝返的全面落实“一人一表”、单人单间、集中隔离和核酸检测四大措施。

2、对省外来人,要求主动向村居(社区)报备,居家隔离并进行14天的医学观察,不主动报备隔离的按照市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省外来临返临人员实施主动报告和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有关事项的通告》(第118号)文件和区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对省外来河东返河东人员实施主动报告和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有关事项的通告》(第54号)文件规定处理。

3、对省内市外来人,按照市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对省内市外人员管控工作的通知》(第176号)和区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加强对省内区外人员管控工作的通知》(第99号)文件规定,在严格执行已有规定的基础上,增加“出示原居住地、暂住地、社区或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环节。证明材料必须明确是否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是否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是否在外地采取过隔离观察措施等信息。不能出具证明材料的,要严格落实定点集中隔离或社区管控居家隔离14天措施。

4、对前往或途经湖北等疫情较重地区返程人员,要严格落实往返“双报告”制度,行前要主动向所在镇街领导小组(指挥部)报告,说明前往原因、途经路线、返程时间及车辆和人员基本信息,经各镇街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报区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交通联防组审核、备案后方可出行。返程后,要及时报告镇街领导小组(指挥部),主动接受检疫检测,有组织的由组织者落实隔离观察措施,没有组织者的由属地落实隔离观察措施。交通联防组要每日及时将外来人员信息报区领导小组(指挥部),区领导小组(指挥部)即时将相关信息推送各镇街,各镇街要在落实好隔离等防护措施后,第一时间将落实情况反馈至区领导小组(指挥部),同时一并上报前往或途经湖北等疫情较重地区返程备案汇总情况。

二要全面落实严防扩散。

各镇街要主动出击,切实扛起战“疫”主战场大旗,持续不断补齐短板。全面推动属地所有社区(小区)、村居及所有开工复工企业落实抓好人员流动防控工作,要安排专人定岗定责对所有出入人员和车载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造册,查验身份信息。需正常上班的人员和车辆,按程序接受逐人逐车核查登记后,可凭所在单位(企业)开具加盖公章的介绍信和身份证明,正常出入居住社区(小区)。非居住本社区(小区)、村居人员(除防疫人员、社区服务人员外)原则上不得进入。对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者,要按照扩大两圈实施管控、隔离,对确诊病例所在村居(社区)、小区要全面消毒、密切监测疫情。

三要全面落实防聚集。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彻底摒弃思想麻痹、盲目乐观、厌战和抵触心态,持续不断防范风险。各镇街对属地的所有商场和超市都要落实落细防护管控措施,所有农村集市全部关停。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医院等公共场所每天都要开展全面消杀,对收银台、服务前台等人员接触较多的部位每天要多次重点消杀。公共服务场所原则上只允许保留一个出入口,人员出入要安排专人定岗定责做好测温登记,场所内要全面落实中央空调关闭和通风换气措施,要倡导电子支付手段降低间接接触传播风险。对商场超市收银员、前台服务人员等要害部位人员,要创造条件落实好个人全身防护措施。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倡导广大群众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少去人员密集场所,不串门、不聚会、不聚餐。各机关单位办公室、会议室、食堂等场所,要示范引领做好疫情防护。

四要全面落实严防输出。

在落实好上述三个严防的同时,也要同步落实严防输出工作,切实管好管住出区通道,管住飞机场、火车站等出口,严防病毒携带人员从我区向外地输出。

从即日起,各镇街要进一步加大省外新来人员排查力度,同时要安排各社区(小区)、村居及所有开工复工企业第一时间上报,由各镇街汇总后(总表与明细表附后)每天14:00前上报区领导小组(指挥部)。

河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15日

临沭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

还未到可以掉以轻心的时候!

请广大临沂人积极配合!

不要让我们的努力功亏一篑!

请大家相互扩散提醒!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