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重要通知!
唐山将全面禁止!持续2个半月!
按照农业农村部2019年发布的
《关于实行海河、辽河、松花江和钱塘江等
4个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每年5月16日12时-7月31日12时
我国四大海域、内陆七大重点流域
全面进入休禁渔期
通告中明确规定
禁渔期内禁止除钓具
娱乐性游钓和休闲渔业以外的
所有作业方式
4月29日
滦州市、海港经济开发区
也发布了执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滦州市
(一)禁渔区
滦河、蓟运河、潮白河、北运河、永定河、海河、大清河、子牙河、漳卫河、徒骇河、马颊河等主要河流的干、支流,位于上述河流之间独立入海的小型河流和人工水道,以及主要河流干、支流所属的水库、湖泊、湿地。
(二)禁渔期
每年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
(三)禁渔内容
常年禁止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
禁渔期内禁止除钓具之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阻碍渔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严重违反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海港经济开发区
一、海洋伏季休渔有关规定
1. 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含捕捞辅助作业类型,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
2. 兼作不同作业类型的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最长作业类型休渔时间。
3. 特殊经济品种执行专项捕捞许可制度,严格实施限额捕捞、渔获物定点上岸及船位监测等管理制度。
4. 钓具渔船应当严格执行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严禁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实行渔获物定点上岸制度,建立上岸渔获物监督检查机制。
5. 海洋渔船在航行、移泊和转港过程中,始终保持AIS、北斗等安全通信导航和船位监测终端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严禁擅自关闭、屏蔽、拆卸、损坏、转借和转让通导设备。
6. 海洋伏季休渔期间,确需在承包的增养殖区域内采捕自繁自养贝类等渔业资源的,须向县级渔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级渔业主管部门评估批准。
7. 海洋伏季休渔期间,因实施海洋渔业资源监测调查、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或者科研教学等任务需租用渔船的,须向省农业农村厅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8. 根据《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禁止渔船跨海区界限作业。
二、内陆禁渔期有关规定
1.辖区内陆水域禁渔时间为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
2.禁止除钓具之外的所有作业类型。
三、管理措施
1.严格实施船籍港休渔。所有应休渔船应于5月1日12时前返回船籍港,做到“船回港、人上岸、网入库”。
2.休渔期间因船舶维修等原因确需转港的,要严格执行转港审批和备案相关规定。
3.坚持最严格的海洋伏季休渔执法监督。渔业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将加强巡查和专项检查。对违反休渔期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禁渔期是保护水生生物
维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
非法捕捞水产品
的不仅要追究刑事责任
还需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除了以上问题,还会有朋友会问
禁渔期可以放流吗?
我能买到的所有鱼都能放生吗?
对于自行组织开展的规模性放流活动
以下品种可是禁止放流的
01
外来物种
如巴西龟、牛蛙、清道夫、小龙虾、福寿螺等,可能打破本地原有的生态平衡。虽然清道夫养在鱼缸里可以帮助我们清除垃圾,可一旦他们到了淡水中,就会大量吞噬鱼卵和鱼苗。
02
杂交种
如锦鲤、异育银鲫、罗非鱼、台湾鳖等,可能造成自然水域鱼类基因混杂、本地种退化。
03
凶猛鱼类
如黑鱼、雀鳝、淡水白鲳等,会破坏原有的生物链,影响其他鱼类生存。尤其雀鳝,因其鱼卵有剧毒,素有“淡水鱼杀手”之称。
禁渔期即将启动
希望广大群众停止捕捞作业,积极配合
切勿“顶风”垂钓
共同养护好水生生物资源
共同创造青山绿水的美好家园
来源:农业农村部、滦州市人民政府、唐山海港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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