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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紫薇
为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各地先后出台多项举措。日前,福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当地中小学校设置举报箱,通过“线上+线下”双渠道收集欺凌问题线索并及时介入保护、调解和追究法律责任。
作为扩大信息来源、明晰责任的途径,举报箱或是防治中小学校园欺凌的一种有益探索。但事实上,校园欺凌如同浮在海面上的“冰山一角”,隐藏在这一现象背后的深层次因素,是家庭教育、学校监管、法律保护等多方面的缺位。因此,治理校园欺凌不能只靠学校和教育部门,也没有“一招鲜吃遍天”,更不可能一蹴而就。唯有学校、家庭和社会同频共振,建起社会—家庭—校园协防欺凌的大模式,用立体架构和系统方法进行综合治理,才能织密防范校园欺凌的安全网,维护孩子身心健康。
学校要建立权威高效的校园欺凌治理体系,第一时间攥住“熊孩子”的小拳头。校方首先要对校园欺凌建立起科学认识,找深找准欺凌事件的诱发因素、高发区域、高发对象,并做好相应的干预措施和救助方案。其次,要全方位建立预警和干预机制,如在宿舍、厕所等欺凌事件高发的“隐秘角落”安装智能语音警报装置、加强标准化心理健康咨询室建设,落地心理预警和危机干预机制等。第三,要加强学生的法治和道德教育。调查发现,不少学校的普法教育存在空白,霸凌者缺少对法的敬畏,而被霸凌者因恐惧及维权意识淡薄,陷入越不敢说就越挨欺负的“欺凌陷阱”。因此,加强法治和道德教育,讲好反校园欺凌的“开学第一课”,推动反校园欺凌“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是引导青少年自觉预防违法犯罪的重要举措。第四,要把学生欺凌应对专题纳入师资培训,帮助教师掌握识别、干预及处置校园欺凌的有效方法,提升教师教育处置能力。
家长要吹响防范学生欺凌的“前哨”,不要让孩子成为“迷途羔羊”或“沉默羔羊”。欺凌行为本质上是家庭养育问题的滞后反应。调查发现,欺凌者大多来自过于溺爱或过于严厉的家庭,他们将家长的行为模式复制到自己对弱者的举动中,以“强”凌“弱”、以“优”欺“差”。由于学生欺凌行为往往具有强隐蔽性和长持续性等特点,家长未能及时发觉孩子的行为和情绪异常,或没有及时回应孩子的求助,都会让欺凌行为愈演愈烈。因此,家长要守好家庭教育“责任田”,首先要通过改善教养方式,给予孩子不越界、不纵容、向上生长的关爱,在平等包容、互敬互爱的家庭氛围中养成孩子健康的心理状态和良好的社会情绪能力。其次,要通过在生活中“育智”,加强对孩子的法治教育、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引导孩子科学应对欺凌,积极寻求帮助,既不做“沉默的羔羊”,也不做缄默的旁观者。
社会各方要营造校园欺凌“零容忍”的氛围,进一步加强反校园欺凌的法律法规建设,向学生欺凌行为“亮剑”。目前,校园欺凌尚缺少明确界定与救助责任要求,相关法律有待完善。健全的法律法规不仅能为已发生的欺凌事件提供依据,还能对欺凌者形成震慑。此外,还应建立跨领域、跨部门工作机制,协调教育局、公安局等多部门力量,如公安局加强学校周边的安全巡查、司法机关定期发布“校园欺凌”典型案例、开展法制教育等,最终形成社会各界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局面。(作者是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