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兴宁市人民法院

兴宁市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告

本院严厉敦促以下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凡被曝光的被执行人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前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采取更加严厉的执行措施。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监督,如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可向兴宁市人民法院反映举报。举报电话:0753-3236256。公告时间为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兴宁市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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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

各级人民法院将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府扶持、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融资信贷、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将向征信机构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中国将对严重危害正常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

2019年3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三大通信运营商签订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失信彩铃”联合惩戒工作备忘录》,已对5865名“老赖”设置“失信彩铃”。

国内欠人钱财却赖着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债务人(俗称“老赖”)广泛存在,这已经成为了当今经济社会的一种痼疾,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有效治理“老赖”现象,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于2013年7月、11月和2014年1月三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公开等情况进行 通报,建立了网上的“老赖”黑名单系统。社会各界人士点击“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输入姓名就可以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统计显示,全国法院2008年至2012年执结的被执行人有财产的案件中,70%以上的被执行人存在逃避、规避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的行为,自动履行的不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