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新疆沙湾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你诈骗王某的4000元要如数退还,不要讨价还价,不然我就到重庆抓你......你想在看守所过年?”

1月12日,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通过微信"隔空"霸气喊话骗子,成功帮助受害人王某追回被骗钱款。目前,此案警方正在进一步深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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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怎么回事?

一起回顾一下

“不需要到驾校学习,只要交钱就能办理驾驶证。”2019年10月10日,受害人王某在微信聊天时收到骗子发来的好友请求。对话中,对方一直向王某说网上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便利。

10月14日,经王某与对方商议,以4000元的价格办理了一本摩托车驾驶证。对方一再保证,只要收到钱,一个月内就可以把证件邮寄过来,而且绝对是公安部门可查询的真实证件。

转账、发送自己的身份证、个人照片……然而到了11月16日,一直收不到“证件”的王某微信联系对方时,才发现自己已被拉黑。

难道被骗了?不可能。可能证件正在邮寄途中,可能......一段时间里,王某幻想着多种“可能”来安慰自己。

“网上能办驾驶证?你肯定被骗了!”2020年1月10日,在丈夫追问钱款下落并了解了这笔钱的去向后,便带着王某到沙湾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了案。

接警后,民警通过王某的案情叙述、双方聊天记录、案款最终流向,确定这是一起典型的老手法骗局。

1月12日,民警经过2天时间,多次添加骗子微信号,验证通过后,直接亮明身份正面交锋,怒怼骗子扣除“退款转账手续费”等无理要求,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后果。

当日,迫于警方压力,骗子全额退还了受害人被骗的4000元钱款。

警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苏刚伟刘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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