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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常德讯

1月6日上午,常德首起“套路贷”涉黑案件开庭,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雷光宇、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敏分别以公诉人身份带领公诉办案组出庭支持公诉李克明等4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由于该案涉案被告人众多、案情复杂,整个庭审过程已持续一周。

2014年以来,以李克明为首的犯罪组织在从事非法高利贷的过程中,逐渐采用虚增本金,制造虚假资金走账流水等“套路贷”手段骗取被害人财物。从2016年8月开始,该犯罪组织利用开设的多家公司专门从事“套路贷”业务,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制造虚假流水、恶意制造违约等方式实施诈骗犯罪。为攫取非法利益,该犯罪组织多次采用暴力、威胁或者滋扰、纠缠等“软暴力”手段违法收贷,共有组织地实施诈骗、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一系列的“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236起,涉及金额6000余万,非法获利2800余万,受害群众200余人。

为有效打击“套路贷”犯罪,武陵区检察院成立专案组,提前介入案件侦查,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引导侦查取证,为以组织、参加、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数罪追究李克明等人的刑事责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通讯员陈敏 黄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