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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通报2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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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近日,鹰潭市纪委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月湖区童家镇国土资源中心所所长童志娟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9年5月和7月,童志娟两次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2.4万元,童志娟本人领取了0.8万元。2019年11月15日,童志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款已主动上交。

余江区潢溪镇金墩村党支部书记陆国福、村委会主任邹胜标、报账员陆高兴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5年至2018年期间,陆国福、邹胜标、陆高兴等人先后70余次在公务接待中违规使用烟酒。三人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9月19日,陆国福、邹胜标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陆高兴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