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乡县发生了这样“奇葩”的一起事故,

一辆小车坐了五个人,

其中四人有驾驶证,

另外一个是“无证”。

但开车的,却偏偏是这个无证的,

偏偏这个无证的还是酒后开车......

案件详情

2019年10月13日0时50分许,刘某酒后无证驾驶豫GE***A号五菱牌小型客车,沿新乡市新乡县富康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古祥线31号线杆处时,超速行驶,撞到路边的行道树及路灯杆上,致使车辆翻倒,造成刘某及其乘车人李某、赵某、田某受伤,丁某当场死亡,豫GE***A号五菱牌小型客车、路产损坏的人员死亡重大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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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这辆豫GE***A号五菱牌小型客车车主刘某,当天夜里他跟朋友一起吃饭小聚,席间大家都喝了酒,但因为不放心自己的车子让朋友开,于是自己主动要求开车,可偏偏车上四个朋友都有驾照,唯独一个刘某没有驾照,更让人无语的是,所有人中刘某喝的最多,酒精含量最高,达到65.1mg/100ml,甚至开车期间还超速行驶,速度最高达到132.6km/h,该说是谁给他的勇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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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肇事司机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发此文目的,小编希望各位老乡,一定要注意安全,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在此,小编提醒,马上过年了,行车一定要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