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叶健同志为扬州市广陵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叶全跃同志为扬州市广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郭一金同志为扬州市广陵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蔡鸿同志为扬州市广陵区商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薛有来同志扬州市广陵区商务局局长职务,
叶全跃同志扬州市广陵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陈士文同志扬州市广陵区教育体育局局长职务;
任命洪祥同志为扬州市广陵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吴健同志扬州市广陵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刘太斌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丁昊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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