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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开信息,2020年2月3日0-24时,许昌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4例。

截至2020年2月3日24时,我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9例。其中魏都区6例(含5例来许武汉人),襄城县4例,开发区1例,建安区2例(含1例来许武汉人),东城区4例,长葛市1例,禹州市1例。

新增确诊病例情况:

新增病例1:男,24岁,襄城县城关镇人。患者1月16日-19日到武汉旅行,20日乘火车到许昌,并乘坐公交返回襄城县。1月26日,出现发热、上颌干疼,步行到襄城县人民医院就诊,并居家隔离治疗。2月1日下午,患者骑电瓶车到襄城县人民医院就诊,收住隔离病房治疗。

新增病例2:女,51岁,襄城县城关镇人,系新增病例1母亲。 患者在其儿子返家后一直共同生活,2020年1月29日患者出现咽痛,1月30日出现咳嗽、发热症状,自行服药未缓解,2月1日下午与其儿子一起骑电车至襄城县人民医院就诊,收住隔离病房治疗。

新增病例3:男,63岁,居住地东城区,系我市首例确诊病例(1月26日确诊病例)二姐夫,与其一家三口有密切接触史。 患者自1月28日起在许昌市人民医院隔离病房留观,1月31日上午出现发热,目前在许昌市人民医院隔离病房治疗,病情稳定。

新增病例4:男,46岁,湖北人。 患者于1月23日从武汉自驾车到建安区亲戚家。1月31日出现发热,自服药物未缓解,2月2日前往许昌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入住许昌市中心医院隔离病房治疗。

以上患者密切接触者均已经隔离观察,家庭和污染场所已经彻底消毒。

疾控部门提醒:当前正处于可能携带病毒的武汉返许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高峰,同时也是疾病感染高风险时期,我市已出现家庭成员互相感染的病例,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阶段。广大市民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共同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我市传播。

1、勤洗手,保持手卫生。在咳嗽打喷嚏,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接触动物或者处理动物粪便后,使用肥皂和自来水洗手,或使用含有酒精成分的免洗手液。

2、保持良好的呼吸道卫生习惯。咳嗽和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掩住口鼻,包好扔进垃圾桶;如果没有纸巾,请弯曲手肘掩盖口鼻,防止飞沫传播。

3、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到封闭、空气流动性差的公众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地方,乘坐公交、出租车等交通工具时,建议佩戴口罩。

4、做好通风和清洁。房间应每日开窗通风,上下午各1次,每次通风时间30分钟以上,可选择阳光充足的时段进行,保持房间内空气清新。房间应每日至少进行一次湿式清扫,去除污垢灰尘,如需消毒,应尽量选择简便有效的物理方法。

5、对有武汉等疾病流行地区居住、旅行史的人员尽快到所在村支部或社区进行登记,减少外出活动,尤其是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

6、居家隔离观察者应独立或相对独立居住,在没有个人防护的情况下不要与共同居住人员直接接触,限制活动区域,避免共用居家用品,做好家庭消毒和通风,护理人员佩戴医用口罩等。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及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

最新!国家卫健委:3日新增确诊3235例 累计确诊病例超

2月3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3235例(湖北省2345例),新增死亡病例64例(湖北省64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57例(湖北省101例),新增疑似病例5072例(湖北省3182例)。

截至2月3日24时,国家卫生健康委收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0438例(黑龙江省核减2例),累计死亡病例425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632例,现有疑似病例23214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33例: 香港特别行政区15例,澳门特别行政区8例,台湾地区10例。

综合来源:许昌日报 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