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法制报大同讯(记者 刘宏明)近日,大同市南郊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四中队在“喜迎十九大,全警保平安”1+8+6行动中快速出击,及时布控,成功侦破一起三年前抢劫、故意杀人案。

2014年9月4日大同市南郊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到家住重庆市黔江区杉岭乡兴隆村7组的张某荣女士报案称:“其女儿钟某芳在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辖区内四十多天与家人失联”,刑侦四中队接警后立刻针对失踪人员钟某芳展开深度侦查。经查,钟某芳于2014年7月18日23时左右在大同市南郊区棚户改造区被一名男子带走后无信。民警针对钟某芳所在的服务场所、失踪当日的活动轨迹、银行卡交易信息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走访核查,虽然做了大量的调查工作,但始终无法确认钟某芳的下落,鉴于此情况于2014年10月20日以拐卖妇女立案侦查。几年来刑侦四中队从未放弃对该案的侦查。2017年8月13日内蒙古萨拉齐监狱向南郊公安分局转来一条重要线索:“内蒙古萨拉齐监狱经对服刑人员高某峰的询问,高某峰供述于2014年夏天伙同另一名嫌疑人在大同市南郊区棚户区内拐骗走一名女性实施抢劫后并杀害的犯罪事实!

接此线索后,大同市南郊公安分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命案研判机制,经分析此线索与2014年7月18日晚钟某芳失踪案高度一致,随即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专案组民警根据高某峰提供同案郭某斌的姓名、体貌特征、年龄等,即对嫌疑人郭某斌进行排查与确认。几经周折,民警四处走访排查并通过人口信息系统逐一排除,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郭某斌(男,1987年出生,家住山西省大同市恒安新区安荣里),随即民警在郭某斌的居住地蹲点守候,于2017年8月14日晚8时许将嫌疑人郭某斌成功抓获,专案民警立即连夜展开突审。但由于案件时隔三年之久,嫌疑人郭某斌至始心存侥幸心理拒不供述犯罪事实,后在强大政策感召下最终交代其于2014年7月份的一天伙同犯罪嫌疑人高某峰抢劫并杀害钟某芳,将受害人尸体掩埋在大同市南郊区口泉乡曹家窑村后山的犯罪事实。

2017年8月15日清晨,办案民警押解犯罪嫌疑人郭某斌,前往大同市南郊区口泉乡曹家窑村后山寻找被害人钟某芳尸体。由于时隔三年之久作案时间又在半夜,犯罪嫌疑人忘记尸体具体埋藏地,再加上后山地势复杂面积之广,民警们在烈日下徒步十几个小时,搜寻尸体掩埋处。最终在曹家窑村西南方向山沟旁找到尸体掩埋地点,民警马上和挖掘机的配合下在距地面1.5米深处发现被害人钟某芳的尸体。同时专案组在省公安厅的大力支持下将另一犯罪嫌疑人高某峰押解回同,至此2014年7·18抢劫、故意杀人案告破。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郭某斌,高某对其所犯事实供认不讳。

2014年7月18日犯罪嫌疑人高某峰同郭某斌预谋抢劫,于当日23时左右由郭某斌从文瀛湖棚户区大院以找小姐“包夜”的名义将受害人钟某芳骗至平旺公园西门斜对面,后郭某斌与高某峰假装以二人偶遇的方式将受害人钟某芳骗上高某峰驾驶的轿车,之后高某峰驾车驶向棚户区北秀园附近 ,郭与高二人开始用暴力手段对钟某芳实施抢劫,在获得了其随身财物并将其控制之后,驾车驶向十一矿后山继续对钟某芳进行威胁并索要了其随身携带的邮政储蓄银行卡密码后,决定杀害并掩埋钟某芳,由于土质较硬,无法完成掩埋,二人驾车挟持钟某芳来到煤峪口矿后山土路旁用手掐受害人钟某芳的颈部至其死亡后,立即将尸体掩埋,之后二人逃离现场。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斌、高某峰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