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书记、厅长何健(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甘孜州检察院依法向甘孜州中级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何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甘孜州检察院起诉指控:2008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何健利用担任达州市市长,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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