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身患癌症,时日无多,
想委托好友把存在银行保险柜的千万资产取出,
但却屡遭拒绝,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点个赞,咱们继续往下看,
2015年,唐女士被查出身患胰腺癌晚期,
癌细胞已经出现多处转移,医疗技术和金钱都已经无力挽回其生命,
由于唐女士无儿无女,父母也早早去世,
可以说是举目无亲,
但幸好有几位挚友在她病痛不能自理期间忙前忙后的照顾,
她才能平静的度过人生最后的时光,
于是他决定把自己存在银行的千万资产全部取出,
把这些财产中的一部分馈赠给这些朋友,以感谢他们的帮助和鼓励,
唐女士在一众朋友和律师的见证下,立下遗嘱,
并委托好友王先生作为遗嘱执行人,
据唐女士说,在她保险柜里不乏古玩字画等各类资产,
其中还有块名表,那是她真爱一辈子的手表,
并希望自己能够带着这块表入馆,这也是她最后唯一的愿望了,
王先生自知事关重大,就马不停蹄的到银行办理业务,
可是让他没想到的是,本想着很容易的事,
到银行开柜时却困难重重,
原来唐女士租保险柜的时候曾与银行约法两章,
第一就是必须唐女士本人到场,验证指纹才能开启,
第二是唐女士的法定继承人或受赠人带着国家出具的有效证明才可打开,
鉴于唐女士虚弱的身体情况,第一条肯定不现实,
那只有第二条可以试试,
但银行对王先生仍然拒绝,
银行说王先生只是遗嘱执行人,并不是法定继承人或受赠人,
所以不符合开启保险柜条件,
两个条件都行不通的情况下,王先生郁闷的回到病房,
难道就这样算了,没有任何办法打开保险柜了吗?
这时候,一位律师朋友给他们支了一招,
虽然唐女士病重但她头脑还是清醒的,
唐女士完全可以全权委托王先生取出这笔财产,
这确实是个好办法,
随后王先生拿着委托书信心满满的来到银行,
但是却仍然被无情拒绝,
这次银行给出的理由是这样的委托书没有法律效力,
王先生生气的质问银行,这份委托书有唐女士的亲笔签名和手印,
怎么就没有法律效力了,
银行坚称即便是有签名手印也得需要公证处的公证才行,
可是公正需要预约,公正也需要时间,
这些都是不可抗力的,
事已至此也只能把资料和申请提交上去等着,
希望能快点拿到公正结果,
但是不幸的是就在这等待的时间里,
唐女士病情急剧恶化,她也没能等到财产取出的那天就永远的离开了世界,
唐女士临终表示,自己虽然深受病痛折磨,
但看到有这么多好朋友如此帮助自己,
非常高兴,人生也再有什么遗憾,
要说还有缺憾的话,那就是自己非常喜欢的一块手表,
本想着能够带着心爱之物入馆,但还是没等到,
听到唐女士的遗言,
王先生心中非常难受并对她表示,
一定想办法把手表和她放在一起,
为了让满足唐女士的愿望,
王先生就想着尽快把手表取出,让手表和她一起下葬,
于是王先生向银行提了两个解决方案,
一个就是找专家把手表估价,他用等值金额把手表换出来,
另一个就是王先生做遗嘱执行人要求打开保险柜并负担以后可能出现的任何责任,
但是银行这时候却油盐不进,就是抠字眼的说王先生不符合开启条件,予以拒绝,
最后王先生实在没法子也只好先把唐女士安葬,
随后,王先生再次找到银行,誓要把这笔财产给取出来,
并非他贪财,只为圆了好友的愿望,
可是历经奔波,经过长达三年的交涉,
王先生终究还是没能把这笔资产取出来,
最后,王先生忍无可忍把银行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王先生的代表律师声称王先生带着唐女士的委托书要求打开保险柜合理合法,
但银行一直以要遵守流程和规定为由拒绝开启,
银行却说这一切都是为了保障客户的资产安全,
并认为王先生拿的资料没有达到开启保险柜的约定条件,
双方吵得不可开交都觉得自己 站在有理方,
最终经过FY的审理,判决王先生的委托执行人身份合法有效,
并判定银行必须配合王先生打开保险柜,
事情到此终于得以解决,
王先生把财产取出,并和唐女士要感谢的几位好友商量后,
一致决定成立个慈善基金,并把这里面的钱帮助以后需要帮助的人,
相信唐女士如果知道这样的安排,她也会非常高兴的,
人间自有真情在,真挚的友情难能可贵,
虽然唐女士走的时候稍留遗憾,但是身边还有这么多好友始终陪伴着她,
而且她身后的财产也得到了妥善的安置,
相信这对她来说也是一个不错的结果。
那么,整个事件中,你认为银行本着对储户的负责,这样的做法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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