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泰安3月22日讯(通讯员 刘斌)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及医务工作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据《传染病防治法》、 《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2020年3月20日,泰山区卫生健康局开展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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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检查的重点环节和检查内容:对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对紧急上市消毒剂许可、标签说明书、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生产条件、产品检验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使用的单位12家。其中,消毒产品生产企业1家,商场、超市5家,医疗机构6家。通过对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截止目前,未发现经营单位有进购和销售协查函内所列违规消毒产品,使用单位未发现有失效过期的情况。但针对个别医疗机构未执行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登记制度,个别商场、超市销售的消毒产品索取《消毒产品安全评价报告》内容不完整,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已超过有效期限等问题,监督员及时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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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泰山区卫生健康局将继续加大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升各单位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确保消毒产品生产单位合法生产、经营单位合规经营、使用单位合理使用。把牢疫情防控消毒产品质量安全关,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

温馨提示

消毒产品包括消毒剂、消毒器械(含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和灭菌物品包装物)、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消毒是指杀死病原微生物、但不一定能杀死细菌芽孢的方法。通常用化学的方法来达到消毒的作用。用于消毒的化学药物叫做消毒剂。使用不合格消毒产品会产生以下几种情形:

1、无证或不符合规范标准生产的消毒产品,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得不到保障,可能对人体皮肤造成灼伤、引起过敏、感染等情况,甚至可能引起传染病爆发流行。

2、夸大宣传疗效的消毒产品(主要指抗抑菌制剂类),往往与药品很相似,如误当药品使用不仅没有治疗作用,反而贻误治疗时机,使病情加重。

3、添加违禁药物的消毒产品,长期使用会造成耐药性、过敏等副作用及其他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