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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规范行车秩序,缓解交通拥堵,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赣县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于2020年3月15日在城区启用3处信号灯路口反向卡口电子警察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0年3月15日
二、具体路口
1、杨仙大道与双龙大道路口
2、赣南大道与贡江大道路口
3、城南大道与贡江大道路口
三、抓拍范围及处罚依据
抓拍违反规定借道超车、加塞、骑压分道线(白实线)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元、记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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