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应减少出门,减少聚会,但一男子不仅与友人聚餐喝了酒,还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酒后长途奔袭,从土右旗驾车前往昆区,结果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一名行人死亡。3月2日,市交管支队东兴大队向媒体通报了此次事故。

2月27日21时20分左右,一名在东河区莎木佳村附近执勤的防疫人员目睹了一起交通事故,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提供了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东兴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位于110国道642公里加100米处的事故现场,但未见肇事车辆与行人。通过查询,民警找到了肇事司机的电话号码,联系后得知肇事司机驾车带着被撞的行人正欲前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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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现场

肇事车辆行驶至东河区远大菜市场附近时,被事故中队民警拦截,120救护车也已抵达了此处,经医护人员检查,确认被撞者死亡。

因肇事司机李某某破坏了事故现场,民警们仔细地勘查了车辆并对其做了酒精检测。经酒精呼吸检测,李某某体内乙醇含量为112mg/100ml。进一步调查得知,李某某在2019年9月因酒驾被记满12分并且暂扣驾驶证6个月。李某某在驾驶证暂扣期间再次酒后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且他驾驶的车辆逾期未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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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司机指认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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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车辆

经过民警调查,李某某驾驶车辆由东向西行驶至110国道642公里加100米处时与69岁的行人魏某相撞,发生事故后李某某驾驶车辆离开,但片刻后又返回现场将魏某带上自己的车准备送往医院,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被民警带回后,李某某交代其当天从昆区前往土右旗老家取东西,当天下午在土右旗某村与两名朋友一起喝了酒,于20时30分左右驾车出发准备返回昆区,返回前其朋友曾劝他不要酒后驾车,但他没有听,当驾驶车辆行驶到东河区莎木佳村时与行人相撞。

据了解,李某某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等同于无证驾驶,车辆未年检以及酒后驾驶车辆,根据相关法规依法先行对李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来源:包头晚报 记者:宋美慧;编辑:刘澎)

统筹校对:李宁宁,尤允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