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下的云浮东高铁站,云安法院执行局干警与都杨派出所民警、云浮东站派出所民警列队整齐,严阵以待,一场拘留被执行人黎某强的行动即将展开。

“目标人物出现了,快,马上控制住他!”执行干警闻讯而动,在都杨派出所民警与云浮东站派出所民警的协同合作下,刚走出车厢门的被执行人黎某强就被当场控制。

“黎某强,我们是云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这是我们的工作证和司法拘留决定书。因你与潘某、范某、周某等6人的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现决定对你处以拘留15日的拘留措施……”在云浮东站派出所值班室里,执行干警向黎某强宣读相关执行文书。

心存侥幸、逃避履行的黎某强直到被带到值班室都还没缓过神来,嘴里不停地嘟囔着:“没想到你们法院真的动真格了,真的会来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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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某强是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人。根据法院判决,黎某强应向潘某、范某、周某等6人支付劳务报酬约3.5万元。逾期,黎某强并没有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潘某、范某、周某等6人申请强制执行。

2024年1月云安法院立案执行 后,依法相继向黎某强发出执行通知书、传票及报告财产令,责令其限期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到庭接受调查并报告财产状况。 但黎某强逾期仍没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没有申报财产,经传唤也没有到庭接受调查。 执行上述措施未果后,云安法院依法对黎某强采取了包括限额冻结银行及网络资金账户、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并启动“查人扣车”执行联动机制,向市公安局云安分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协助查找、控制黎某强。

近日,云安法院接到公安机关提供的协查线索,长期处于失联状态的被执行人黎某强,将于当晚7点许乘坐动车抵达云浮东高铁站。云安法院执行局干警经分析研判后决定立即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对被执行人黎某强予以司法拘留。执行干警立即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联络,协调相关事宜并驱车前往云浮东高铁站进行布控 ,黎某强最终被当场控制并押回云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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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使被执行人黎某强尽快履行执行义务,云安法院执行干警耐心细致地向黎某强分析利弊与不履行执行义务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但黎某强对执行干警的释法说理不为所动,仍持强硬态度。鉴于黎某强的态度与行为,执行干警于当晚十一点许将其送往云浮市看守所执行拘留。

今年以来,云安法院共限额冻结银行及网络资金账户1240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174人次,限制高消费267人次;依法对25人进行拘传,实际拘留4人;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罪线索1件1人,移送涉嫌妨害公务罪线索1件1人。

下一步,云安法院将继续深化与公安机关的“查人扣车”执行联动机制,打好“法院+公安”组合拳,坚决打击逃避执行、拒不执行行为,不断提升执行质效,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云安法院在此告诫所有被执行人,切莫抱有侥幸心理,对以各种方式规避执行、妨害执行、拒绝执行的,人民法院将采取罚款、拘留等惩戒措施。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或者妨害公务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供稿:云安法院

编排、一审:谭丝慧

二审:柯丽莹

三审:郑锦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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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