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下行下,各行各业都不好过,但相对而言,体制内的工作即便再苦再累,也是没有衣食之忧的,这也就有了宇宙的尽头是考公的说法。不过也有逆这种潮流者,那就是体制内的辞职人员。不得不说,体制内辞职人员的多寡,体现的是一种社会风向。

有人曾经总结出,市场经济活跃的地区和时期,体制内的离职人员就多,反之亦然。以法律行业为例,七八年前乃至疫情前,尤其是上次司法改革前后,法检人员离职现象成了普遍现象。

彼时,法律自媒体时不时的就会爆出一个法检人员的离职信,或是感谢感慨一番自己的体制生活,或是为今后闯荡体制内开锣鸣道,或是“世界很大,我想出去走走”的潇洒一把。还有不少法检离职人员刚离职不久,就撰文来一篇,“离职以来,我买东西再也不看价格表了”、“离职以后,我的房子从五环终于搬到了二环内”、“有人问我辞职后悔不,我的回答是后悔辞职晚了”......

被媒体惊呼了几次“法官离职潮”没几年,随着律师行业的日益饱和、包括法律行业在内的各行各业受到多重冲击等等原因,以上的这些豪迈离职文章已经不见。继而是,炫耀离职后过上了优渥生活的凡尔赛文章也不见了,反而是,离职后悔的文章,开始现身网络。

今天,一篇“致那位法官辞职后抑郁到想自杀的朋友”(今天第四篇文章推送)的文章被网友老徐发表。文章除了一通开导类似人员“鸡汤”之类的大道理之外,也就如下的这段聊天记录最让人触动了,也让烟语君有了不吐不快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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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转自“ 经济犯罪侦查与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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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转自“ 经济犯罪侦查与辩护”

法官辞职以后抑郁了的新闻,已经不是一个两个了,之前的去年10月份,“小红书”上就有一个“12年法官辞职之后的现状:后不后悔?几乎每天在崩溃和自愈中往返,靠药物维持着情绪,离开原来的城市回忆却震耳欲聋......”(截图就不转发了,之前发过一次,人家后台不让发)的帖子,引来法律圈不少的关心者和感慨者。

在帖子的留言区,不少法院离职人员称自己离职以后过得还不错,起码压力没有那么大了,也有不发帖子内容类似感受的称,遭到了社会的毒打,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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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语君不知道自己的观点会不会对上述的这些人员能不能起到帮助作用,但还是想说点什么。这个世界哪有什么后悔药,有的,不过是老是幻想在不切实际希望回到回忆中的美好过往罢了。但凡抑郁者,多是现实中对遇到的问题找不到解决办法,看不明白现实背后的成因,又多了些根本落实不了的幻想。结果是,想的越多,现实中碰壁越多,受打击多了,最后把自己整抑郁了。(不是医学专业人员,个人看法哈)

以法官离职为例,既然已经离职了,就代表回不去了,就不要再把自己当法官对待了。正所谓,现在好也罢,怀也罢,好汉不提当年勇。别人口中“法官”,自己回忆中的“法官”,不过是此前的人生一段经历罢了,跟今后的体制外生活,只要遵守了禁业限业的规定,压根没什么关系,除非是有好处的需要,压根没有啥回忆的必要。

老是活在回忆里,老是活在别人的说法里,等于已经离开而且回不去体制了,思想还停留在体制内,不思想与现实脱节才怪,压根就是不应该有的。此外,过往的经历,不能成为负担,而要想法转变成资本,想想如何利用其改善现在的处境。既然已经身在体制外了,除了违法违规的不能干,其他的百无禁忌,还活在别人口中、印象里的这也不能干那也不能干,应该是这样应该是那样的,不成了傻子了吗?

说到法院检察院离职人员中,最惨的不是那些还“活”在此前的体制内、处处享受着接触对象高看一眼待遇的人员,而是那些自己申请了提前退休、一心想着在体制外或干律师或干法务的大干一场者。要知道,此前的几十年里,别说提前退休人员,就算是正式退休人员,干律师干法务,也是没什么阻碍的。

突然的一场教育整顿活动,司法离职人员、退休人员成了“司法掮客”的代名词,不仅从事律师等工作,增加或严苛了不少法律规定之外的限制和手续,而且干脆制定了一个61号文,理论上可以但根本落实不了(根本没有转移各种关系、待遇的执行部门和程序,想要从事就要放弃一切退休待遇,跟犯罪人员一个待遇了)的实际上阻断了提前退休人员从事律师的道路。

那些对于别人遭遇永远不嫌事儿大的,看到群体中几个人涉案就喊着上升到群体性“一刀切”打击的,根本不会明白宁可错放一个坏人、也不能把好人当坏人去怀疑乃至打击的社会进步价值所在,也不会明白此前一直都是如此执行、可临时说变就变的“时代一粒灰”,会给多少人的人生造成多大的“一座山”的伤害。

辞职前就应该明白,体制外不可能因为你之前的法官身份,就会有单位像体制内那样干多干少都旱涝保收的养活你,可明明按照规定、按照之前做法,是可以提前退休后从事律师的,却突然被“通知”当不了了,又没法再回到体制内了。待到退休的,大多是有个一官半职的,眼见待遇跟在职的、跟正常退休的,差了一大截,是不是更应该有了郁闷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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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闷有用吗?提前退休的,大多都是五十多岁,能干事的时间还有一大把,什么时候郁闷到头?不如想想如何解决现实问题吧。既然律师不能干了,不出庭代理案件的从事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建议,总可以吧?

是故,对于网上这张“退休法官”“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的宣传海报,尽管很多不明事理的反对声音很多,但烟语君却感觉一点毛病没有。退休法官的身份,不应该成为负担,利用自己的以往身份,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只要不违法违规,有什么毛病?

既然律师可以跳舞普法,为何辞职法官不能亮明身份直播宣传自己、提供法律咨询?律师普法可以,退休法官为何不能普法?至于别人口中的昔日“高光时刻”、自己回忆中的以往“法官形象”,如果对自己的现如今不能提供帮助,那就尽早撇清关系,最差的也不能成了束缚自己的包袱和负担。办法总比困难多,底线是不能把自己憋出病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