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闵行某商场,女子高某不慎丢失了一条价值14万的金项链。一对小情侣捡到后误以为是赝品而丢弃。高某气不过,将两人告上法庭。情侣:管我们什么事,凭什么赔你钱?

案件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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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繁华的上海闵行,灯光璀璨的购物中心内,高某正悠闲地闲逛。她身穿一袭长裙,优雅而精致,而脖子上的金项链更是熠熠生辉,那是她为了参加一个重要的晚宴,特意在珠宝店定制的,价值高达14万元。(文中均为化名)

高某在逛街时,一边看着周围的商品,一边考虑着要购买些什么。突然,她不小心碰到了一个人,身体摇晃了一下,手里的购物袋掉落,里面的物品也散落一地。她急忙蹲下身去捡,可当她站起来时,却发现那条金项链不见了。她急忙四处寻找,但人潮汹涌,哪里还有项链的影子?

高某心里一慌,这可是她花了大价钱买的呀!她立刻拨打了报警电话。不久,民警赶到了现场。他们仔细询问了情况,并调取了商场的监控录像。经过仔细比对,民警很快锁定了目标——一对年轻的小情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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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小情侣名叫小王和小丽,他们看起来年龄不大,穿着时尚。民警将他们带到了警局进行询问。一开始,两人还有些紧张,但很快就承认了确实捡到了高某的金项链。可接下来的话却让民警和高某都大跌眼镜。小王和小丽说,他们当时只是看到地上有一条金闪闪的项链,觉得可能是个赝品,不值钱,就直接扔进了附近的垃圾桶。

高某听到这里,气得直跺脚。她怎么也想不通,自己花了这么多钱买的金项链,怎么会被两个毛头小子当成赝品扔掉呢?她要求小王和小丽带她去找那条项链,但两人却支支吾吾,说不清楚扔到哪里去了。

高某越想越气,决定起诉到法院,要求小王和小丽赔偿自己的损失。

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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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诉讼的过程中,高某向法院提供了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她提供了商场内的视频监控录像,证明了小情侣确实捡到了她的金项链。同时,她还提供了购买金项链时的发票和付款记录,证明了这条项链的价值。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高某所提供的证据充分、确凿,为她的诉求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同时《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明确:“未经移交有关部门之前,拾得人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需承担民事责任,直到遗失物被领取为止。”

在这起案件中,小情侣作为拾得人,在捡到金项链后没有选择将其交给商场或报警,而是私自处理并丢弃了这条价值昂贵的项链。这种行为显然未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属于重大过失。

法院最终认定小情侣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院认为,虽然小情侣主观上可能并未意识到这是一条真品金项链,但他们的行为已经导致了高某的财产损失。因此,法院酌情认定小情侣应赔偿高某45000元作为损失赔偿。

案件反思

这对小情侣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给女士造成了损失,理应为此付出代价。但同时,这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应该保持一颗敬畏之心,尊重他人的财产和权益。

法律不仅仅是惩罚犯罪的工具,更是维护社会公正和秩序的保障。通过法律手段,我们可以让犯错的人承担应有的责任,也可以让受害者得到应有的赔偿。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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