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来源:公众号“艺犯1984”

——对内蒙古清水河县光伏项目的追问

(一)特警出动抓村民

2024年3月28号中午12点左右,在抓捕村民现场,内蒙古清水河县宏河镇派出所所长郑学利悠然地点燃一支香烟。

郑所长的这一举动,一时间成为呼和浩特地区的一个极具隐喻的名场面,派出所所长一边叼着烟一边打电话,几辆特警车停在路边,几个警察围着村民。

你说不重视吧,好像很重视。

你说重视吧,又如此痞气十足。

或许,在郑学利所长看来,自己能够亲自来就是个态度,老子叼着烟就能把你几个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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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很多村民不解的是,5个村民没有任何反抗能力,为什么特警也开车过来配合抓人?

众所周知,在我国,特警是专门用来对付黑恶暴恐势力的——特种警察:简称“特警”,英文名为SWAT,特警是指隶属于非军事部门的,以反恐、对抗火力强大的犯罪分子等行动为主要任务的作战单位。

其中,主要包括警方的拥有较强作战能力,并以执法作战为主要职能的警种(例如SWAT、公安特警),和隶属于非军事部门的以反恐为主要职能的特种部队(例如FBI HRT、GSG9等)。

清水河县派出特警对付手无缚鸡之力的村民,是不是用错了地方?小题大做的目的是为了震慑?民警执法现场抽烟是否违反了相关纪律,我们不太清楚。至少给群众的观感很不好。

(二)特殊项目的三大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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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上一篇文章说了“寻衅滋事”这桩个案,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文章昨天已经被投诉,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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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政府与公安机关沦为大型企业的打手,家丁,丧失了基本的法律准则与民心。辜负了上级的期望,破坏了党和人民的血肉联系。可以说,为一家企业的利益,为短暂的GDP毫不顾及当地百姓的死活。

日前,笔者在网上看到一份资料,是内蒙古清水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黄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区(沿黄河一带)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及未利用地生态修复300MW光伏项目情况的说明》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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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情况到底如何?且看以下前方记者发来的走访见闻:

近年,国家着力于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煤炭、石化能源消费比重的稳步下降,发展非石化能源,着力培养能源新产业、新模式,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其中,风电、光伏是绿色低碳能源的重点发展方向。但是,某些光伏项目在用地、报批、规划等环节存在一些问题,在发展绿色低碳能源的主旋律下出现了一些不和谐音符,一些问题新能源项目成为舆情关注的热点。

广东能源集团清水河县300万千瓦光伏项目就在项目报批、用地性质、土地流转等环节出现了诸多问题,损害了部分群众的利益,饱受群众诟病。而当地政府和涉事企业对相关问题的遮掩,更使问题显得扑朔迷离,疑云重重。

疑云之一:广东能源集团清水河县300万千瓦光伏项目的用地究竟是废弃矿山修复治理用地和未利用生态修复地,还是农民长期承包耕作、放牧的耕地、林地、牧草地?

据内蒙古清水河县政府网站和当地媒体的宣传和报道,广东能源集团清水河300万千瓦光伏项目的全称是“广东能源集团黄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区(沿河一带)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及未利用地生态修复300MW光伏公园项目”,据其项目名称可知,该项目光伏用地应当是利用废弃矿山修复治理平整出来的土地,和生态修复过的未利用地。

而据记者调查,该项目实际使用约7000亩项目用地中,除了3.7公顷左右的配套设施用地在自然资源部门履行了建设用地的批准征用手续外,其余土地全部是以农业用地流转租赁方式取得。主要涉及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宏河镇、喇嘛湾镇、窑沟乡等三个乡镇。其中,涉及清水河县宏河镇解放村的最多,项目方的说法是3300多亩,解放村村民的说法是近4000亩。

通过走访群众了解到,解放村共有王玉梁村、解放村(自然村)、柴家岭村、常家河村、夏家圪洞、周家峁村、杜胡峁、荒地梁等八个自然村,在八个自然村,该项目均有一定的土地占用。

群众反映的各村土地情况如下:荒地梁村占地300多亩,其中20多亩是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耕地,其余为牧用草地;解放村(自然村)占用土地近100亩,是最多的,其中100亩有林权证(退林还草);夏家圪洞占用400亩地,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耕地20多亩,其余为林地草地;王玉梁村占用土地615亩,其中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耕地200的多亩,牧草地400多亩(有台账),光伏项目方面的说法是300多亩;柴家岭占地220亩,没有确权的耕地,全是牧草地,周家峁村占用牧草地500亩,项目方面的说法是270亩;常家河占用牧草地350亩,确权的承包耕地1亩。

总体上,这3300多亩(项目方面认可的)土地,有少部分耕地,是国家明令禁止光伏项目占用的;还有一些林地(光伏项目可以占用,应为林光互补项目,须经林草主管部门认定),其余绝大部分为已经实际分配到解放村村民各家各户的牧草用地(依法可以占用,应为草光互补项目,须经林草主管部门认定)。这3000多亩土地并没有任何的未利用生态修复土地,更没有废弃矿山修复治理土地。据了解,该项目所涉的清水河县宏河镇、喇嘛湾镇、窑沟乡均没有废弃矿山,清水河的矿山全都不在三乡镇范围之内。

该项目所说的黄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区废弃矿山修复治理和未利用地生态修复土地的说法令人费解,和实际的光伏方阵用地大相径庭,其中还涉及部分光伏项目禁止占用的耕地。对此,项目方的康经理矢口否认项目占用耕地,称作为国企,严格遵守法律,其用地全部合法合规。但康经理却不愿提供该项目的立项文件,对其用地的合法合规予以佐证。也没有拿出当地林草部门对于项目属于“林光互补、”草光互补”的认定意见。

对此,有群众质疑:项目既然全部是使用的其他草地和天然牧草地,项目就应当叫做“广东能源集团清水河县300万千瓦草光互补光伏项目”,而不应当叫做“广东能源集团黄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区(沿河一带)废弃矿山及未利用地生态修复300MV光伏公园项目”。因为,该项目与废弃矿山修复治理和未利用地生态修复风马牛不相及。

项目方和当地政府都不愿意拿出该项目的立项文件,对用地予以说明,解答群众的质疑,让人不免揣测,其背后藏着何种玄机?

疑云之二:该项目在政府网站和当地媒体的公开宣传均为7000亩,而该项目的环评批复确是1098450平米约合1600多亩,二者天差地远,其原因为何?

该项目从2022年7月开始,就陆续在清水河县政府网站、广东能源集团的企业网站,内蒙古当地媒体宣传和报道。所有的报道占用土地的统一口径均为7000亩。

清水河县相关部门、宏河镇政府和项目方负责人康某均证实和确定了这一数字的真实性。

但记者从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查到,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的环评批复:《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黄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区(沿河一带)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及未利用地生态修复300MV光伏公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一文,第一章,“一基本情况: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宏河镇、喇嘛湾镇、窑沟乡,占地面积为1098450平米,项目规划装机300MV,占用地块75块”,明确说明这占地为1098450平米,折算为1647.59亩,不足7000亩的四分之一,占用地块75块,比康经理介绍的占用200块左右,也少的多。

对该问题,记者反馈给清水河宣传部,提出由相关部门或企业提供立项、环评、招投标、人居环境评估报告、建设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县宣传部反馈,涉事企业和有关部门不方便提供相关文件。但承诺可以由各部门回复盖章的书面材料。截至记者成稿,清水河政府和涉事企业并未提供相关文件。

有业内人士道出了个中缘由:依据光伏项目报批的相关流程,项目的立项、环境评价、招投标文件、建设施工许可手续、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占地和施工手续等,所有文件占地情况、装机容量、配套设施等情况和相关数字的表述都应当绝对的保持一致,不可能变来变去。

这些文件(清水河相关部门不愿拿出)的占地数字均应当保持一致为1098450平米,不应也不会是其他面积。

清水河县光伏项目存在批少占多,涉嫌违法违规占用土地的嫌疑(土地流转占用农业用地同样需要手续),其违法违规占地可能高达5300多亩,是其批准用地的4倍多。广东能源集团在此项目上造了假。

该业内人士还指出,光伏项目涉嫌造假在内蒙古并非孤例:2023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林草局、能源局发布通报:蒙西托克托外送200万千瓦光伏项目(大唐清水河光伏项目)申请使用林地存在问题,项目存在地块与实际情况不符、弄虚作假的行为。该项目是央企大唐电力的项目。广东能源集团也是大型国企。

大型国企弄虚作假非法占用土地频出,引人深思:国企发展新能源产业应怎样杜绝急功近利、弄虚作假?

疑云之三:该项目建设的初衷是发展低碳能源,造福当地群众,宏河镇领导称,用地全部经过民主程序,赢得了绝大多数群众赞同,为何引发网络舆情,且群众阻工时有发生?

当地媒体对该项目的一则宣传报道说,项目通过光伏发电与水土保持、农牧业与旅游业相结合的“光伏+环境综合治理”的生态修复模式,有效防止水土流失,实现清洁能源和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又可推动旅游业的大力发展,满足集约、节约、高效利用的要求。

对该项目的土地流转,清水河县宏河镇党委的任书记说,项目土地流转,乡镇和村委充分履行了相关民主程序,并获得了绝大多数群众的支持和赞同。任书记还承诺,可以提供相关文件和记录。但一直没有提供。

项目有这么多好处,同时土地流转经过民主程序,取得了绝大多数群众支持。在这样前提下,为什么还出现了王玉梁村五名村民阻工被拘留的问题?其他解放村委下属的自然村也对土地流转多有不满。解放村(自然村)的一名老人就说,我们村没开村民会,土地流转的标准也没有告知和公示,村民就在村镇干部的劝说和糊弄下,糊里糊涂签了字。

一张王玉梁村村民不同意流转的纸条上,签字的有数十人,并不是只有被拘留的五名当事人及其家人。这就与项目施工方所称“只有这几个人为了要钱而阻工外,大多数村民赞同土地流转”的说法大打折扣。

一位夏家圪洞的群众说,夏家圪洞虽然没人被拘留,但该村的光伏项目开工时,该村去了30多名特警,在场干部说,谁阻拦施工拘留谁。此外,2023年,常家河村的田某也曾被拘留。还有村民刘某贵、刘玉某、党某梅被拘留,这些人被拘留的原因均是缘于对土地流转赔偿的不满。

多个自然村的留守老人(只有他们一直在家)证实,他们没有参加过以土地流转为主题的会议 ,也没有看到项目用地的公示。任书记所说,所有用地流转都经过民主公开程序的说法,与群众的说法大相径庭,并且一直未能提供用地经过民主公开程序的证据资料。

在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广东能源集团下属分支),提供的《关于黄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区(沿黄一带)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及未利用地生态修复300MV光伏公园项目网络不实报道的说明》中回复称:“本项目光伏场区用地7000亩,全部使用其他草地和天然牧草地,已取得草原使用批复”(内林草草监批准(2022)71号)。

根据清水河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65号项目租地费用按100元/亩每年的补偿标准。根据这一说法,该项目的林草用地占地7000亩,是经过批准的依法占用,这一数字与环评批复数字的1098450平米约1647亩相差5300多亩,实际使用是环评的4倍多。至今,清水河县相关部门没有给出合理解释。

根据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合理用地,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涉及占用林地,须采用“林光互补”,涉及占用草地鼓励采用“草光互补”模式,采用林光互补、草光互补模式的光伏用地,由当地林草主管部门出具光伏发电项目属于林光互补、草光互补的认定意见。对不改变土地用途,按原类认定的允许与土地权利人以租赁方式取得,双方签订补偿租赁协议,报旗县级自然资源林草主管部门备案。

该细则还规定,2023年3月20日前批准立项的光伏发批准电项目,可按批准立项时用地预审和用地相关意见执行。康经理告诉记者,因为该项目是2022年立项批准的,当时不需要林草管理部门对林光互补和草光互补的认定意见。

同时该规则第五条规定,严格禁止用地的情形,严格新建扩建光伏发电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I级保护林地以及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严禁光伏方阵占用耕地,但清水河县宏河镇解放村多个自然村均有一些有《农业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耕地被占用,却是不争的事实。早在细则出台前,内蒙古自治区已禁止光伏项目占用耕地。

同样是在内蒙古自治区,同样是大型国企(大唐是央企,广东能源集团是地方国企),相隔不到一年,继托克托外送200万千瓦风光项目后,再次出现大型光伏项目的用地问题,不得不引发我们的沉重思考:在双碳模式下,以光伏和风电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迎来井喷式发展,在促进能源经济转型升级,大力快速发展新型绿色低碳能源产业道路上,该如何适应国家政策调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急功近利,这样才能行稳致远,健康发展,是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都必须正视和重视的问题。

(三)法治缺失才是特权横行的基础

一个案例:清水河县宏河镇解放村周家峁村民段锁荣反映,他家的退耕地,林地(山杏树)都被征收了,征用20年,每亩每年给100元。签字的是段家儿子段广文。但是计算面积的时候却又少算了一些,名字也写错了。之前,段锁荣家的山杏每亩可以收入三四千元,用他的话说,杏仁杏肉都是宝,现在,林地里的山杏树都被连根拔起,悉数铲除。段锁荣很生气!却又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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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整个事件,扭曲的政绩观,说不清道不明的利益纠缠,大面积违规才是最重要的。由此开始的侵犯村民合法权益,进而采用暴力手段打压,拘留,恐吓则是必然的结果。

宏河镇派出所所长郑学利这样的角色,在村民面前当然是天王老子,傲然而行,叼烟执法,这样的形象不难让人想起央视纪录片《扫黑除恶》里的黑老大。(央视纪录片《扫黑除恶》全景展现党中央部署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非凡历程,充分展示三年来依法重击黑恶势力的丰硕战果。)

整个清水河县的领导(不限于此,很可能还有更高级别的领导)必须接受外界的舆论监督,这是国家《宪法》赋予人民的权力。

还有,清水河县的宣传部长吕婧非常恼怒信息被公开(见下图),可是她忘了,政府信息公开是一个很正常的事情,只要不是涉及国家机密与安全的信息都应该主动公开。更何况是如此巨大的项目,更何况是引发了众多争议的项目,更何况是影响了老百姓生活现状的项目。

无论是谁,无论是公权力部门还是国有企业,都应该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

法治缺乏才是社会矛盾增多的根本失序缘由。

我们将继续关注和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