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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交警又出来搞钱”,让郴州女孩张某付出了惨痛代价。4月28日,衡阳公安账号发消息称,宜章公安查处了一起公然捏造事实,侮辱诽谤他人案件,抓获嫌疑人一名。女孩到底捏造了什么,又身犯何法呢?

4月9日,宜章县交警在正常执法时,一名张姓女子用手机拍摄了这一瞬间。随后,张某将这段视频上传至某社交平台,并配上了一句:“又出来搞钱了”。这段视频让她的视频很快火了,可是也足以让她终生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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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里,女孩表现出对交警执法行为的不满,可是她却采用了完全错误的方式。如果她发现了交警同志违法处罚,或者说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她完全可以拍摄下来,向有关部门反映和投诉,而不是自己玩个口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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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的视频之所以会火,恰恰是因为她的这段文字迎合了一些人的心理。有人会赞同女孩的说法,就在于对执法活动中的罚款行为不理解。路边停车拿快递被罚,婚车车牌上贴张“永结同心”也被罚。这让很多人感到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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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交警对于违法行为人进行罚款处罚,也是处置交通违法行为的一种方式。罚款虽然不是最好的教育方式,但也有自己的优点。如果都是口头批评教育,很多人就不会汲取教训,更不会引以为戒。

无论交警当时是否有罚款,都是在执行公务,准确的说是在执行法律。如此严肃的执法活动,和“搞钱”这个低俗猥琐的词语完全不搭边,却被女孩强行粘连在一起,毫无疑问这是在抹黑交警的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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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女孩肆意妄为的行为,公安部门当然不会视而不见,坐而不理。在张某的视频发布后,很快就引起了当地网安大队的注意,经与派出所联合行动,迅速将口无遮拦的张某抓获归案。

经过民警的审讯,张某老实交代了自己的作案动机。经查,交警“又出来搞钱”系张某捏造的谣言,目的是为了博取眼球,从而为自己的视频账号赚取流量。张某的流量有了,可是自己却被戴上了冰冷的手铐,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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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是交通秩序的维护者,更是我们出行安全的守护神。无论是阳光炽热的午后,还是寒风凛冽的冬夜,他们始终坚守在岗位上,守护着我们的平安。是他们,为我们的交通安全筑起了一道坚实的屏障。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2021年11月,广西梁姓男子在微信朋友圈侮辱交警称“土匪,停不到5分钟”。2023年,广西黄姓女子发朋友圈称“老老实实的在家呆着吧,土匪太多了”,还配了一张交警执勤图片。

据悉,上述这些侮辱交警的人都受到了惩罚。警察尊严,不容亵渎!女孩张某自然也不例外,她将为自己的冲动和无知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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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评价此事呢?

1、如果交警当时没有罚款,则女孩构成侮辱、诽谤他人。

女孩对着交警执法活动进行拍摄,又配上了“交警又出来搞钱了”这段文字。如果当时交警只是在正常执勤,或者说对违法者进行劝阻、教育,并没有实施罚款处罚,那么女孩的行为显然就是捏造事实,侮辱、诽谤他人。

2、即使交警执法时有罚款行为,女孩也构成侮辱、诽谤他人。

如果视频中的交警当时确有罚款行为,那也是在正常履职,是在执行法律规定。罚款是为了实现法律的惩罚和教育功能,从而让违法行为人不敢再犯,也是对其他潜在违法者的教育,是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将其称作“搞钱”,的确有点违法乱纪的味道,也是对交警的侮辱、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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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女孩的行为该如何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女孩明知交警同志在正常执法,却借机拍下视频误导网友,称交警在“搞钱”。其主观上具有故意抹黑交警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侮辱、诽谤行为,且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不排除其会被定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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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在某些特定情境中,交警的执法方式与态度或许会让部分人感到不满,但我们绝不能因此而对他们进行无端的指责和诋毁。我们应当充分理解和尊重他们,而不是因为一时的情绪或不满而盲目地抹黑。

让我们携手同行,以尊重与理解的态度,共同维护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尊重执法者,不仅是我们每个人的法律义务,更是对公共利益的负责。任何对执法活动抹黑的行为,不仅是对警察的亵渎,更是对公共秩序的挑战。

当然,公安机关也应该自查自纠,对于警察队伍中个别害群之马进行教育和清理,以维护警察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