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泸西法院“剑”指逃避执行

泸西县人民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强制执行力度。近日,该院在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兄弟法院的协助下,异地传唤多名小标的涉民生案件的被执行人,有效震慑、打击了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被执行人周某某在该院涉及2件执行案未履行完毕,涉及标的85000元,法院多次传唤其到庭都未按时到庭。在收到相关部门提供的周某某在曲靖市师宗县入住一家酒店的情况后,执行干警迅速奔赴师宗县传唤被执行人周某某。被传唤到庭后,在司法拘留的震慑下,周某某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最终与2名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当庭交纳了30000元的案款。

被执行人王某在该院涉及1件执行案,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后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执行干警多次打电话、发短信催促其履行,但其仍未履行。在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执行人在石林县圭山镇出现的情况后,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前往传唤被执行人。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法析理,王某当场支付了未履行的案款7000元。

被执行人陈某、尹某、郭某、赵某在该院均有执行案未履行完毕。接到相关部门提供的陈某、尹某、郭某、赵某入住某酒店的情况后,执行干警奔赴昆明市、蒙自市等地,将被执行人传唤到庭。到庭后,被执行人陈某、尹某、郭某、赵某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随后,执行干警依法对4人采取了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云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