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听你的......你这个法官好,我给你点赞。”2022年5月24日上午,柳北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老年人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家事和少年审判法庭里传出了欢声笑语。在庭审结束后,77岁的当事人黄某满意地向承办法官竖起了大拇指。

现年60岁的原告李某和被告黄某于2016年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共有的一栋三层的房产各占50%份额。离婚后,案涉的房屋用作经营棋牌室,双方约定每人轮流经营一天,经营当天的收益归各自所有。但因双方在经营过程发生分歧,且多次沟通未果后,李某决定涉案房屋以后不再用作经营,其与黄某按离婚协议约定将房屋进行处置。2022年4月,李某将黄某诉至柳北区人民法院,诉请法院依法分割涉案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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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后,黄某一直躲避应诉。经承办法官多次劝说后,黄某到庭参加诉讼。庭审前,承办法官组织调解时,双方一直争执不下。后承办法官通过耐心引导双方倾诉自己的真实诉求,了解到黄某有退休工资,其并不看重涉案房屋的经营收入,而李某的经营收入所得主要用于给子女作生活补贴。法官及时梳理双方的矛盾焦点, 通过唠家常的方式展开调解,提出了李某、黄某放弃房屋所有权,涉案房屋所有权归二人子女所有,保留二人居住权,房屋由李某继续经营,所得经营收入用于补贴二人子女的建议,两位老人对此欣然赞同。

法官向两位老人明示了房屋居住权、所有权的区别,以及法律保障老人居住权的重要性。当谈到“怎样才能更好的让儿女们幸福生活”这些家事时,大家都释怀地笑了。期间,黄某还起身主动与法官握手,表示法官说得在情在理。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签订后,两位老人对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工作方式表示认可和感谢。

创新涉老审判机制、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作为柳北法院家事审判的一项长期重点工作,家少庭从老年人群体年龄、心理状态和接受能力等方面考虑,结合多年来审理的涉老家事案件共性,建立了一套全面、温情、高效且符合老年人群体现状和特点的涉老家事案件审判机制。在涉老家事纠纷化解上,充分发挥“卫明”解纷、“专家”调解、“三员制度”“价格裁判”、司法社工等多元解纷机制优势,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家事纠纷的始终,打造“全流程、全方位”调解,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司法需求。接下来,家少庭将积极探索解决涉老纠纷新模式,通过组建老人家事法庭、开展涉老巡回审判等创新举措,加大推进涉老家事案件审判工作,不断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加强老年人权益提供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文:梁加灵

校对:曾俊荣

编辑:兰钰烨

责编:曾俊荣

审核:李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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