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前,轰动一时的南京“彭宇案”在人们心中,引发了一场“扶不扶”的追问。

网上传播的“不是你撞的为什么去扶”之语更是震惊四座。

“是否出手搀扶”已经成为检验中国人道德水平标准的一道难题。

上前搀扶怕反被讹诈,不去帮助又会受到道德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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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曾说:“彭宇案”的结局,使我国的道德水平倒退了五十年。

“彭宇案”至今还令我们心中隐痛!而事件的真实经过,人们是否真的了解整个过程呢?

除了心中的痛,我们还能得到什么启发呢?

“滑倒”还是“撞倒”

“滑倒”还是“撞倒”

2006年11月20日,66岁的南京市民徐寿兰,与往日一样等候在83路公交车站准备上车。

另一位年轻人的上班族彭宇,也要搭乘这趟公交车开始他一天新的开始。

他们都想象不到在这一天的早晨,会因为一场各执一词的“倒地”动作,而成为全国的焦点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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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9点30分,恰巧两辆83路公交车一前一后,缓缓地开进了公交车站。

而对于坐公交车这件事上,如果赶上了两辆车同时进站的情况发生,普通人的想法肯定是选择上后面人较少的一辆车。

徐寿兰当然是按照普通人的逻辑,急忙地走向了后面一辆83路公交车。

徐寿兰的年龄虽然还不至于步履蹒跚、踉踉跄跄。

但是,作为老年人也不会像年轻人一样动作敏捷;脚底一滑、一不留神地“倒地”,如果发生在这个年纪的老人身上也是不足为奇的。

而就在徐寿兰走到了前面一辆公交车的后门时,“倒地”还真的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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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此时正值在人流涌动的早高峰,在行色匆匆的人流中,没有太多人留意这“意外”的发生。

但是,有人倒地,还是会眼看着一位老人就此“倒地”。

彭宇就不是这种眼看着“倒地”发生的人,他急忙上前搀扶起了徐寿兰。

随后,还有其他好心人也都围了上来帮忙。

而恰巧的是,彭宇还是第一个从前辆公交车门后下车的人。

此时的徐寿兰看见好心人出手相助,嘴里不住地念叨:“谢谢,谢谢大家!”

但是,毕竟一把岁数,这一跤摔得也并不轻。

彭宇眼看着此时的徐寿兰,已经不是自己可以行走的状态。

此刻,最要紧的事情是联系到她的家人,送往最近的医院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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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小时后,徐寿兰的女儿赶来了。看着摔伤的母亲,疼痛扭曲了她的面容,站也不是,倒也不是,还连连哀叹,女儿心中十分难受。

可作为“伸出援手”的彭宇本可以到此为止,目送着母女二人赶去医院;抑或叫上一辆出租车,将母女送到车内,然后付上车费,转身离开。

但是,彭宇并没有那样做,他眼看着已经过了上班时间,依然坚持要陪同他们一同赶往医院。彭宇临走的时候,还留下了两百块钱。

“倒地”受伤的徐寿兰与上班族小青年彭宇的故事还未完结。

正是彭宇的“伸出援手”,以及一同陪同她们母女前去医院,为他带来了一系列麻烦,还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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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

双方僵持不下,对簿公堂

双方僵持不下,对簿公堂

在每一个有良知的人看来,得到陌生人的帮扶,且不用说有“滴水之恩永不相忘”的举动;但要是表达一下谢意,也算是在情理之中的事。

所以,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徐寿兰和家人们,至少应该在心中或在行动上感谢一下那天早晨帮助过她们的人。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就在事发几天后,徐寿兰对自己的“倒地”,却发生了180度的大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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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寿兰

徐寿兰作为“心知肚明”的一方,却一口咬定了彭宇将她撞倒。

热心相助的一方,成了肇事者,怪不得这期待的谢意,迟迟没有到来。

而此时的彭宇还能冷静地面对着,对徐寿兰和他的家人解释着自身并没有撞倒她,甚至露出委屈的样子。

而紧接着发生的事情,使彭宇陷入了有口难辩的地步。

因为,他无法说清楚到底是谁撞倒了徐寿兰;也无法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撞倒徐寿兰。

而在徐寿兰倒地后,他为何又要如此地热心帮助呢?

他一系列的行为,却造成了他是肇事者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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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

所以,徐寿兰一再地坚称彭宇就是那个撞倒了自己的人。

而彭宇则否认了徐寿兰的说辞。

换言之,徐寿兰又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是彭宇直接撞倒了她呢?

各执一词的徐寿兰和彭宇,僵持不下,最终走向了法院。

2007年1月4日,徐寿兰将彭宇告上法庭,要求彭宇支付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约十三万元的赔偿。

彭宇则认为徐寿兰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是自己撞倒了她。

并且,彭宇一再说作为路人,伸手相助了一下,就要赔偿那么多钱,更是毫无道理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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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倍感委屈和无奈,没成想转眼间成了南京市鼓楼区中级人民法院一起民事案件的被告人。

还在郁闷中的他,在等待法院审判的结果。而一个陌生网友的举动,却使彭宇被网络上千千万万的人关注起来。

一审开庭3次,在此过程中,警方出示了一份关于彭宇承认撞人的笔录。

但这份原稿却迟迟没有拿上来,原因竟然是警局房屋维修,所以遗失了,最后出庭的,是一份存在一个警员手机里的笔录照片。

但随后彭宇一方提出的疑惑,却让众人大跌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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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

彭宇不认为这份笔录照片是真实的,因为这位警员,是徐寿兰的儿子,其次,这个拍摄事件,分明是在警方称笔录原稿丢失之后才拍摄的。

一位网友在网上发布了一则关于彭宇当天经历的帖子,众人哗然,舆论瞬间倒向彭宇一方。

随着转帖量的增加,评论,留言一时间刷爆了屏幕。网友们不约而同地认为彭宇是被冤枉的。

最多的评论是“好人没有好报”;此时的徐寿兰已经成为了众矢之的,被网友们看作是“讹人”的角色,把徐寿兰的行为评论成“典型的道德败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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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报纸、电视台、也加入了进来,开始高度关注起了彭宇案件的进一步发展。

“彭宇案”一经媒体的报道,大众更加普遍地选择了相信彭宇,认为彭宇是个“见义勇为者”,是被讹上了法院的无辜者。

更有甚者,有人发出了“世道变了”、“好人难做”的感慨。

媒体和网络的关注,引发了一波又一波的讨论声浪。

然而,即便面对巨大的舆论压力,法院还是得根据事实、证据做出正义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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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

2007年9月4日,一审法院公布了裁决结果,法院认定为双方均无过错。

但依共同承担的原则,彭宇需赔偿原告徐寿兰,提出的赔偿要求40%的那部分金额,人民币45876.36元。

在宣判的当天,徐寿兰的代理律师表示:“对判决结果还是感到满意的,但40%的赔偿金比预期的还是要少了些”。

而对于被告方的彭宇,则当场表示对判决很失望,不服从判决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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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彭宇还可以继续上诉,有二审的机会。

他也必须走向二审,因为此时外界的声音,已经把他当做了“见义勇为者”的好青年,给予了他正面形象的人设。

而助人为乐、社会正义应该是法律的保护对象,不应当是委曲求全的代名词。

他自己也有信心,能够通过二审法院还自己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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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案”引起的轩然大波

“彭宇案”引起的轩然大波

“彭宇案”一审的结果宣判之后,舆论大哗,办案的法官和法院竟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网络的评论中,大多认定彭宇就是“见义勇为”者, 冠上了“做好事,反受人诬陷”的形象。

并在这个基础上,断定法官的判决是对法律、道德、社会主流价值观的背叛,是对见义勇为行为和雷锋精神的否定。

而网上大量传播的 “不是你撞的为什么去扶”这句话,也并非法官之言。

但是,有些媒体的发声,也提醒着大众要对“彭宇案”有清醒的认识,不要被带动着偏离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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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四川视窗报道称:彭宇被判败诉是有积极意义的,可以提醒“活雷锋”在见义勇为时要保护自己。

华商报则报道称:质疑彭宇与其证人的说辞,提出“不要被道德的热情蒙蔽了我们的双眼”。

但事实是,虽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彭宇就是撞人者,更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彭宇就是一个见义勇为者。

2008年3月,双方当事人在二审期间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申请撤回上诉。

最后案件以和解的方式撤诉结案,并且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双方撤诉后也不再执行一审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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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寿兰

据知情人透露:在解除协议中,彭宇需要赔偿徐寿兰一万元;还签订了一份《保密协议》,双方约定,均不得在媒体上再披露案件的任何信息,从此不再对外界发表任何言论。

达成协议后双方选择了沉默不语,这也成为了“彭宇案”成为很多人心中疑惑的重要原因之一。

作为“彭宇案”本身,是不是还有哪些疑点导致双方讳莫如深呢?

究竟是徐老太太碰瓷,还是彭宇一心想要逃避责任呢?

而在社会上,已经不是关注“彭宇案”中当事人双方谁是谁非这么简单的事了。

2008年6月16日,在西安市的街头上,20岁的河南小伙张衡路遇一位老人摔倒,便好心前去搀扶。

可令张衡想象不到的一幕发生了,老人一把抱住了张衡,一口咬定是被他撞到。事发地有很多人都看见了事情的原委,但是没有人肯出面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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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21日,李凯强骑着电动车在前面正常行驶。

突然,电动车的后轮被一辆自行车撞上,只见诶呦一声,一位老人坐在地上。

他立即前去搀扶那位老年人,却被一口咬定是肇事者。随后,被起诉到法院,老人要求得到相关的赔偿。

难道是由“彭宇案”败诉,引发了社会上主动去讹人的事件?

其实,以上两则新闻报道的内容,竟与1996年播出的《离开雷锋的日子》中乔安山的故事高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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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影视

在电影中,乔安山驾驶着长途汽车外出拉货,在路上好心搀扶了一位倒在雪地里的老人,反被他的子女讹诈。

最后,在警察的调查下,证明了乔安山的清白,证明了他见义勇为的真实行为。

电影中肇事事件的真实原型是发生在1986年的一起交通事故。

究其原因,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汽车保有量的不断攀升的前提下,车辆与车辆之间,车辆与行人之间的纠纷将是越来越多的局面。

无论是真实被撞、还是被撞后讹人都是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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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是“彭宇案”的发生,让普通公众的焦点集中到这类交通案件上,引起了轰动一时的效应,从而引发了一系列讨论。

也就是说,无论在或不在媒体报道的情况下,这类讹人事件是早已存在的。

针对社会上出现的各类讹人情况,依然要从法律层面上规范法律法规,如果可以判定为诬陷他人,要完善相应的惩戒措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来约束,让敢于诬陷他人者望而却步,再在道德层面应该进行正确的引导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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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彭宇案”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抑制了人们做好事的积极性,令我们至今心中依然隐隐作痛。

一审法院对“彭宇案”作出的判决,是否让社会失去了良知,让义无反顾地出手相助变得退避三舍?

是否也让中华民族尊老爱幼、救死扶伤的传统美德黯然失色,从而降低了社会诚信度?

相信中国千百年流传的“人之初,性本善”这些最简单、最普通的向善习俗,会是当今社会的普遍认同。

中华民族尊老爱幼、救死扶伤的传统依然会流传下去。

结语

结语

在2012年1月,有关彭宇的后续消息出现在了《瞭望新闻周刊》的一篇文章中,彭宇表示发生在2006年11月份的意外碰撞中,自己确实和别人碰撞了一下,但不是徐寿兰,并再次表示对调解结果的满意。

无论彭宇与徐老太太是否发生过碰撞,他们引起的影响和思考远远超过了事件本身的重要性。

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坚持“善”的本性,使中华民族绵延亘古的传统美德得以继承和发扬才是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