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花椒”商标维权风波尚未平息,“金银花”商标维权又引争议。

近日,多家企业因生产“金银花花露水”被判侵犯“金银花”商标专用权,引发关注。1月18日,江西省保健与消毒产品行业协会秘书长向南都记者表示,该协会的60家会员企业被“金银花”商标权利人、上海碧丽化妆品有限公司起诉侵权并索赔,协会出面协商未果,“金银花名称应属公共资源,我们将对该商标提起无效申请。”

江西一行业协会60家会员单位被起诉

南都记者在中国商标网查询获悉,“金银花”商标由上海红星日用化学品厂于1991年8月15日申请,1992年7月30日注册,系第3类商标,使用商品为“化妆品、润肤液、香水、爽身粉、美容膏”。后经两度转让,目前该商标注册人为上海碧丽化妆品有限公司。

中国商标网于2021年11月6日发布的公告显示,该商标的续展注册申请已核准,有效期为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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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碧丽公司持有的“金银花”商标。

南都记者在天眼查查询获悉,上海碧丽化妆品有限公司作为原告有112条开庭公告,案由均为“侵害商标权纠纷”,被诉企业涉及广东、江西、湖南、江苏等地。

1月18日,江西省保健与消毒产品行业协会秘书长武常委向南都记者表示,该协会已有60家会员企业被上海碧丽公司起诉侵权并索赔。“早在去年3月,我们就接到多家会员单位反映,称产品因使用‘金银花’字样命名,被碧丽公司起诉侵权。我们也及时向会员单位和相关企业发布了预警,建议企业将‘金银花’命名的产品暂时下架。但直到最近,仍有企业不断收到法院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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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消毒产品行业协会(2021年11月更名为“江西省保健与消毒产品行业协会”)此前发布的预警通知。

武常委向南都记者表示,鉴于当时已有不少企业败诉案例,2021年6月,该协会曾与上海碧丽公司沟通,希望由行业协会出面进行整体协商,为会员企业确定赔偿标准及获“金银花”商标使用授权,“我们希望借此避免大规模诉讼,但对方说他们已委托两家律所处理,不同意整体协商。”

武常委告诉南都记者,“金银花”是传统的中药植物,作为花露水及抗抑菌制剂的主要原料也很常见,“我们的很多会员企业认为,‘金银花’三个字作为公共资源,不应被注册为商标。即使对方注册了商标,也不应阻止企业合理使用。因此,我们决定对这一商标提起无效申请,已委托律师在筹备了。”

多家花露水生产企业已被判商标侵权

南都记者梳理裁判文书网最新公布的与上海碧丽公司及“金银花”有关的10份判决书发现,被诉侵权产品均为瓶身印有“金银花”字样的花露水,不论被诉产品是否含有金银花成分,法院均判定生产企业构成商标性使用,构成商标侵权。

以江西长荣实业有限公司与上海碧丽化妆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为例,碧丽公司认为长荣公司在商品瓶身正面突出使用“金银花”字样,已超越标注商品成分合理使用的范围,向其索赔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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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丽公司生产的金银花花露水(左)与被诉侵权企业商品(右)

法院审理认为,金银花是一种草本植物,确系部分花露水的原料,长荣公司如为说明金银花是商品的原料,应基于善意,以合理必要的方式予以标注。但其在使用“金银花”字样时,“系在商品外包装的显著位置中进行单独、突出使用,且字体明显大于商品包装上的其余字样,已超出了为描述商品原料而正当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界限,不构成商标的正当使用。该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因此,法院二审驳回长荣公司上诉,维持一审原判,即长荣公司赔偿碧丽公司经济损失(含合理开支)共计10万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上海碧丽化妆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9月,注册资金133.33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化妆品、日用百货、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消毒产品(除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销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等。

采写:南都记者 刘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