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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比特币是一种既无财产属性也无交换价值的虚拟财产,因人为炒作,价格剧烈波动,近几年在部分国家成为较流行的“投资”,也吸引了国内一批人投身于此。然而,却有人见利忘义,企图通过盗取比特币生财。10日,记者从武汉汉阳法院了解到,一男子因盗窃0.22个比特币而判刑1年零3个月,这也是武汉市首例因盗窃比特币而正式生效的判决。

全文共667字,阅读大约需要1分45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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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6年,从事pos机推销工作的黄某与家住汉阳的被害人刘某经朋友介绍认识。得知70岁的刘某寻求投资理财途径,黄某就给刘某介绍了一些平台。2017年7月,黄某找到刘某,游说其参与比特币投资。刘某因前期在黄某介绍的投资平台上取得了一些收益,故而比较信任黄某,但因其不擅长操作电脑,黄某遂帮助其注册邮箱并在国外某交易平台上买入0.22个比特币。通过此途径,黄某掌握了刘某比特币钱包的账号和密码。

2017年12月21日,黄某在武汉市硚口区一网吧内,使用上述账号和密码,从刘某的比特币钱包中盗取0.22个比特币转入自己账户,并在交易平台转手后获利人民币24000元。

次日,刘某发觉自己的比特币不见后急忙找到黄某,黄某承认是自己把比特币转走了,并承诺会还给刘某24000元。但直到2018年3月,黄某仍未还钱,刘某遂到派出所报警。2018年3月14日,黄某被公安民警抓获。

后据黄某交代,其是因快过年了,手头没钱才动了贪心,所获赃款一部分已被用于还债和个人消费,另一部分投入了一个理财平台,但因理财平台爆雷而无法取出。该案经汉阳法院审理,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所得赃款也被判继续追缴并发还被害人刘某。

莫伸手,

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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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武汉晨报、人民网(ID:people_r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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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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