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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宗石镇吉在金田起义前一年就追随族兄翼王石达开加入了洪秀全的“拜上帝会”,此后南征北战,来回驰骋,独挡一面,赫然太平天国方面大将。

在清方阵营中,清广西巡抚刘长佑惊呼他“在贼中最为犷悍”。

可是,由于史料缺失,很长一段时间,人们对他的身世以及他与翼王的关系一头雾水,众说纷纭。

其中,《骆文忠公奏议》说,石镇吉本姓聂,是广东惠州府人。

许多清方文书也都持与骆秉章相同的说法,以“石国宗聂酋”来称呼石镇吉。

《嘉应州志》则说石镇吉本姓陈,投身石达开麾下始改姓石。

《安定司世侯潘公风岗纪功碑》说石镇吉是广西浔州平南人;《贵县志》则说石镇吉系贵县人;《临贵县志》说石镇吉是石达开的螟蛉养子。

……

甚至,还有人诬蔑石镇吉是石达开的倿僮。

以上说法,莫衷一是。

直到一本手抄本的出现,石镇吉的本来面目才得以全面展现在人们眼前。

话说,1983年春,广西全州县政协全面向民间征收文史资料。

时为县林业局干部的唐祚焱兴冲冲地到政协办提交了一本手抄本。

该手抄本纸质为毛边纸,封面、封底呈焦黄色,内页亦呈深黄色,多处脱页、损坏,甚为残旧。

书内手抄字体为繁体字,行书,不分段落,无标点符号。

唐祚焱称,此手抄本出自祖父唐秀轩之手。

唐祚焱介绍,自己是全州县沛田衬(现属朝南乡)人,祖父唐秀轩生于清同治九年(1870年),卒于民国二十九(1940)年,年轻时曾读私塾十余年,但屡试不第。中年后,农忙耕种、农闲教蒙馆。祖父与山头村(现属石塘乡,离沛田村约八华里)人蒋汝梅早年是同窗好友,蒋汝梅在省城挂林做官,常携带有书籍还乡。抄本中的部份文稿,即是祖父从蒋汝梅处借来抄录的。

该手抄本共抄录诗、文十三篇,其中的第三篇,竟然是:《咸丰十一年石镇吉口供》!

《咸丰十一年石镇吉口供》文长约二千二百余字,并非石镇吉执笔所写的回忆录,而是清广西巡抚刘长佑审讯纪录整理件的传抄件。

在审问过程中,由于审问者在审问中出现了年代先后次序颠倒、错乱,而纪录者本身又不熟悉这段历史,又或者是审问者听不清楚石镇吉的客家话,也可能是石镇吉在仓促回话时记忆上出现了差错,文中出现了不少错、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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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广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委员唐志敬、唐楚英等人详细查阅了有关各种资料,认为这个《咸丰十一年石镇吉口供》就是咸丰十一年正月广西巡抚刘长佑上奏清廷军机处《石镇吉口供》的传抄本,是真实的史料!

首先,通过鉴定手抄本纸质年代,可确认其为光绪末年之物,即唐祚焱说其为祖父手抄之物属实。

其次,唐祚焱说祖父的同窗好友蒋汝梅在桂林做官,据查民国二十四年《全县志选举》,蒋汝梅为光绪十九年(1893年)癸巳科举人,即其人在桂林做官事亦属实。

再次,《咸丰十一年石镇吉口供》内容与《咸丰东华录》所收录的刘长佑奏报擒杀石镇吉事之要点相符。

此外,《咸丰十一年石镇吉口供》中,石镇吉所述说的兵败就擒经过,与在安定匹夫关设伏擒住石镇吉的安定土司潘凤岗所刻的“安定司世侯潘公凤岗纪功碑”一致。

一句话,从手抄本的纸质、内容,清廷的档案,民间的实物等各方面对照来看,《咸丰十一年石镇吉口供》抄件确属真实的历史资料。

通过这份真实的历史资料,我们后人不但阅读到了石镇吉波澜壮阔的战斗经历,更完全弄清楚了他的籍贯、身世。

石镇吉为广西浔州府贵县龙山人,翼王石达开族弟,比石达开小四岁,十五岁时参加金田起义,为太平天国正规军中最年轻的战士。

石镇吉的长兄石镇龙在攻占南京的战斗中中炮身死,父亲石龙泉,二兄石镇高,三兄石镇奇,五弟石镇发,全战死于匹夫关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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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镇吉本人在匹夫关战役中,脚掌被安定土司潘凤岗铺设在地面的长针穿透,行动不得,失手被擒。

在审讯记录《咸丰十一年石镇吉口供》中,石镇吉并无一词一字媚敌与乞饶。

审讯结束,刘长佑将之凌迟处死于桂林。

石镇吉死年,仅二十六岁,勃勃不屈,英雄气不减族兄石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