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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街坊注意!

自3月20日起,

番禺交警开展

交通违法行为“百日行动”

重点整治以下几类行为

摩托车酒驾、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超员等3类交通违法行为;

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车道行使、闯红灯、逆向行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等4类交通违法行为。

我与交警有个约定

3月27日15时19分,小禺儿在番禺广场地铁站C出口马路边上看到,多名民警正认真检查过往摩托车,查看证照是否齐全,劝导过往电动自行车安全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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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一辆搭乘2人的电动自行车被执勤民警截停,该车辆闯红灯过马路。执勤民警对驾驶员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让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时与其签下《我与交警有个约定》遵守交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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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刘某从拍照发朋友圈集赞、马路边协助维护交通秩序、观看教育片、抄写非机动车交通安全常识“八不准”等几项惩罚措施中,选择了抄写非机动车交通安全常识“八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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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刘某说:“抄写能让我记忆更加深刻,避免以后再犯同样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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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据现场执勤民警介绍,此次行动重点整治摩托车酒驾、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超员等3类交通违法行为,以及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车道行使、闯红灯、逆向行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等4类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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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中,番禺交警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对违法驾驶员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督促引导摩托车、电动车驾驶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驾驶、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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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番禺交警

将会进一步加大对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并依法对违法驾驶员执行处罚

整理|红鲤鱼

来源|番禺区融媒体记者潘晓均 通讯员番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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