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4日上午,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山城中队查获一起与准驾车型不符驾驶套牌报废营运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9时许,中队民警在辖区211国道冯岔沟路段巡逻途中遇到一辆宁A93066号牌的红色双桥车由北向南行驶,由于车身过于破旧,故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检查中,民警示意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时,驾驶人张某科(男, 汉,系甜水镇人)支支吾吾,无法提供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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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队执勤民警将违法嫌疑人及所驾驶的车辆带回中队调查,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得知违法嫌疑人张某科持有C1驾驶证,该车套用其他车辆号牌,已达报废标准,现已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以及第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违法嫌疑人张某科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8000元罚款,并强制报废其所驾驶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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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县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