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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连线网(编辑 石青源)邓州市关于严厉打击“双违”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邓州市按照消灭增量、减少存量,保持“双违”整治的高压态势,让“双违”无处遁形,坚决维护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确保按照规划干到底、管到位、建设好的要求,坚决做到四个“一律”:

1.未取得土地、规划、施工许可证的严重违法建筑,一律从重处罚;

2.未经允许动土、施工的、顶风违建、抢建、偷建的严重违法建筑,一律从重处罚;

3.沿街私搭乱建的严重违法建筑,一律从重处罚;

4.学校周边私搭乱建的严重违法建筑,一律从重处罚。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零容忍,持续保持打击“双违”的高压态势。

欢迎社会各界广泛监督,举报违建行为。

邓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邓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