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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不姑息!

刻意隐瞒行程封丘两男子一行拘一罚款

近日,封丘县两名男子因隐瞒其在疫情防控期间出国、出境经历,封丘县公安局依法对其二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和罚款等处罚。

李某某,男,38岁,现住址:河南省李庄镇海庄村。经查明,在疫情防控期间,李某某2020年3月4日从迪拜乘坐飞机返回国内,当天夜里回到封丘县李庄镇海庄村其家中,未及时向所在地镇政府或村委会如实汇报其从国外回到家中的情况。2020年3月8日,镇政府工作人员在海庄村李某某家中对其进行询问是否最近刚从国外回来,李某某谎称其在2020春节前已经来到国内。2020年3月12日,海庄村党支部书记找到李某某问其近期的活动范围,李某某依旧隐瞒3月4日从国外回来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李某某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肆佰元。

郭某某,男,39岁,现住址:封丘县曹岗镇郭杏头村。封丘县城关镇工作人员工作时发现,在疫情防控期间,郭某某曾于2020年2月27日离开家到郑州,当晚坐飞机到珠海,2月28日到澳门,3月5日离开澳门,当晚乘坐高铁到郑州,在郑州坐车到封丘县曹岗镇郭杏头村家中。封丘县城关镇政府工作人员和曹岗镇郭杏头村村委干部在询问郭某某时,郭某某隐瞒其从澳门回来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郭某某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罚款贰佰元。

疫情防控时期,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广大群众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主动服从核查、防控、隔离、报备等措施。对不服从管理、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从重从快依法打击,绝不姑息!

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团结一心,众志成城,联防联控,用温情、用坚守、用行动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让我们见证了责任、见证了使命,见证了硬核,也见证了感动。

目前,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向好的态势正在拓展,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是,近期国内多地连续发生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外防输入”的形式依然十分严峻。在这紧要关头,更需要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合力应对,携手共战疫情,用爱守护家园。为了您和家人及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希望您积极劝告境外和湖北重点疫区的亲属、朋友,如无特殊原因请暂缓返封;如确需返封,请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告,实行预约返封;已返回或返回途中的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报告,并配合做好隔离。若发现身边存在未上报人员,请立即向当地乡镇政府或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举报。公安机关将对故意隐瞒个人旅行史、接触史、健康史等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及知情亲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战疫尚未全胜,稍有松懈,就可能前功尽弃,当前正是考验我们意志力、忍耐力、定力的时候。守护好全县人民安康,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以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继续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消毒、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自觉配合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工作,凝聚起战胜疫情的磅礴力量,共同维护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的良好局面。

盎然的春意已然来临,疫情的阴霾终将驱散。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有全县83万父老乡亲的戮力同心,我们一定能够夺取疫情防控战的全面胜利,一定能够奏响发展凯歌,迎来封丘更加美好的明天!

封丘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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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 示

一、呼吁广大人民群众,无特殊原因不要出境。

二、如有出境史,不要隐瞒,如实申报,第一时间通知社区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隔离观察”。

三、病患如因刻意隐瞒行程、病情,密切接触人群,将被立案侦查。

四、如果与确诊者有密切接触,一定要第一时间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

五、公众不要有松懈心理,警惕输入性病例。

六、复工、外出要做好自身防护、消毒。

来源:封丘电视台

在此呼吁:

全体封丘人参与进来

监督揭发,严防输入

共同守卫家乡

谎报、瞒报,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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