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四川省绵阳市卫健委官网发布消息称,3月13日从西班牙返绵人员罗某某,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正在定点医院接受医学隔离观察。而此前我省已连续12天0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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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0-24时,全国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1例,其中20例为境外输入。当天,国家卫健委召开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疫情防控出现重要变化,要严防境外输入。对此,四川多地已陆续出台了针对性措施,除要求境外人员入境后须第一时间主动如实报告登记外,还结合实际推出了多种“硬核”举措。

广安:所有境外来员须集中隔离14天两次检测核酸

3月6日,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第14号公告,将境外来(回)广安人员一律纳入防控体系全程管控。3月17日,进一步明确,对所有境外来(回)广人员全部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进入集中隔离点24小时内务必完成首次核酸检测工作,在结束14天集中留观前完成第二次核酸检测工作。

乐山:入境者须报告抵达前14日的行动轨迹

3月7日、10日,乐山市市中区、五通桥区先后发布通告,要求境外返回人员须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和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明确申报内容包含抵达前14日的行动轨迹。任何单位或个人不主动如实报告的,一律依法严惩。

南充:对所有境外抵南人员进行核酸检测

3月9日,南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第15号公告,要求自2月15日以来所有境外抵南人员,须如实向所在村社报告,配合进行核酸检测,并配合接受分类管理服务。

凡从境外疫情严重国家(地区)抵南人员,须接受不少于14天的集中隔离观察。凡境外家属、亲友近期有返南计划的,须提前3天向所在村社报告。

遂宁:境外抵遂人员一律集中隔离14天

3月10日,遂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通告,要求自2月10日以来所有境外抵遂人员,须如实向所在村社报告登记,一律接送至指定地点集中隔离14天,单位、家属、亲友不得擅自接站。

自贡:分类管理境外返回人员

3月11日,自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第17号通告,要求自今年2月26日以来所有境外到自贡的人员,须主动如实向所在地村社报告登记。凡是从疫情较重国家到自贡的,须集中隔离14天。对其他国家到自贡的人员开展风险评估,高风险人员须集中隔离14天,中风险人员居家隔离14天,低风险人员可正常出行和复工。

宜宾:对境外来宜人员实行统一转接

3月12日,宜宾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第3号公告,要求自2月25日以来所有境外来宜返宜人员,须如实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登记。

所有境外来宜返宜人员入境后,须进行入境健康登记,并积极配合宜宾市对境外来宜返宜人员转接等防疫工作的统一安排。凡境外近期有来宜返宜计划的人员,本地家属、亲友、单位须提前3天向所在村社报告。

攀枝花:疫情国入攀人员需集中隔离14天

3月13日,攀枝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发布提示,境外疫情国家(地区)所有入攀人员需进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并主动向各交通入口、村社、所在单位等报告入境时间、联系方式及行程等信息。

德阳:境外抵德人员须提前3天报告

3月13日,德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第9号通告,要求自2月20日以来所有境外抵德人员,须如实向所在村社、单位报告登记。

所有境外抵德人员,须进行入境健康登记,配合抵德人员接送专班的统一安排。境外人员近期有返德计划的,其家属和亲友须提前3天向所在村社、单位如实报告。疫情高发国抵德人员须集中或居家隔离14天。

成都:对境外输入性病例医疗费用支付实行分类处理

3月15日,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7号通告。要求抵蓉之日起前14日内有疫情高发国家(地区)旅居史的境外抵蓉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如实申报。对境外输入性病例医疗费用支付实行分类处理,没有医保的,自行负担医疗费用。

泸州:疫情高发国入泸者均需隔离14天

3月15日,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4号通告,自2月29日以来所有境外来泸返泸人员,须如实主动向所在村社报告登记。从疫情高发国家(地区)所有入泸人员,需集中或居家隔离14天。

内江:隐瞒谎报拒不配合防疫的,自行承担隔离和医疗费用

3月15日,内江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提示,凡3月1日之后,自境外到达内江的(含国内其他地区转入),均应在抵达1小时内,向所在村社、单位或住宿酒店如实申报。

疫情高发国家(地区)来华人员集中隔离14天,其他国家(地区)来华人员居家观察14天。

故意隐瞒、谎报旅居史和接触史、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自行承担相关隔离和医疗费用;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除了追究刑责,还将纳入信用体系。

广元:境外人员来广元须四次报告

3月16日,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第27号公告,凡近期有拟从境外来广人员的家庭,要主动向所在村社报告。境外来广人员,须提前一周向目的地村社、单位主动申报。入境前一天,要再次报告。到达广元后,必须主动向机场、火车站、汽车站、防疫检测点、健康服务站和所在村社如实报告,自觉接受相关疫情防控管理。向所在村社报告时间不迟于到达广元后的3个小时。

巴中:对主动申报的境外来巴人员补助50%隔离费

3月16日,巴中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发布第12号通告,要求疫情高发国家(地区)入境人员须集中隔离14天,非疫情高发国家(地区)入境人员有咳嗽、乏力、发热等症状者也要集中隔离14天,其他入境人员进行集中或居家隔离。

境外来巴人员如实进行健康申报的,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费用由辖区政府补助50%;对未主动报告经排查或他人举报发现的,则由个人承担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