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陆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通报了2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的典型案例。

一、清湖镇党委书记陈永林,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李志强漏报重点人员信息的问题。

2月27日18时左右,李志强接到清湖社区汇报,在知道疫情期间曾旅居温州和出入马来西亚、泰国等东南亚国家的祁某恺,于2月27日下午返回其位于清湖镇清湖社区住处的情况后,没有安排工作人员跟进和落实祁某恺的信息填报情况,不向清湖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对上报的疫情信息没有审核把关,出现祁某恺信息漏报县疫情指挥部的情况,致使对祁某恺的管控措施不到位。3月2日,李志强收到清湖社区汇报,知道祁某恺表弟吉某才(天津籍)即将来清湖镇与祁某恺同住的情况后,同样没有安排人员跟进信息填报、向主要领导汇报、审核上报信息、向县指挥部汇报等工作。直至3月4日16时左右清湖镇疫情指挥部重点人群排查管控工作组才将祁某恺、吉某才的情况上报县疫情指挥部。3月5日凌晨2时左右,县疫情指挥部将祁某恺和吉某才送到定点酒店集中隔离。

李志强作为清湖镇重点人群排查管控工作的责任领导,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政治敏锐性不高,责任意识不强,对工作不熟悉,工作流于形式,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漏报重点人员信息,造成对重点人员的管控措施不到位,给全县疫情防控带来风险。陈永林作为清湖镇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不力,压力传导不到位,干部管理松懈,疫情防控工作存在漏洞,出现重点人员信息漏报的问题,给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安全隐患。3月10日,县纪委监委对李志强进行诫勉谈话,对陈永林进行警示谈话,责令清湖镇党委向县委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二、沙坡镇党委书记陈炬等3人对疫情重点监测人员管控不力的问题。

2月14日,沙坡镇北安村大屋队村民林某某(广东省东莞市返乡人员)被列为重点监测人员,并在其家中自行隔离观察,由北安村委会文书姚汉艺具体负责林某某隔离观察期间的管控工作。2月25日上午,林某某在未解除隔离观察的情况下,前往玉林火车站乘火车经广东省肇庆市到东莞市务工。在林某某离乡外出务工后,姚汉艺并未入户对林某某是否在家的情况进行核实,而是根据村医所提供林某某的体温数据,在《被监测人员每日生活轨迹调查表》上登记报送林某某2月25日至28日“没有外出”的情况,在《体征检测表》上登记林某某2月25日至28日的体温数据。2月29日上午,县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组发现林某某在隔离观察期内已经外出广东务工。

北安村村委会文书姚汉艺,作为林某某管控工作的包片干部和具体负责人,没有发现和制止林某某在隔离观测期间外出广东务工,且在其外出务工后仍登记上报其没有外出,疫情防控思想松懈,责任心差,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管控工作流于形式,形式主义严重,对本村发生重点人员管控不力的问题负直接责任;沙坡镇党委组织委员、统战委员王美清,作为挂点北安村的镇领导和北安村重点人员管控工作的负责人,政治敏锐性不强,履职不力,责任心不强,对挂点村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不到位,没有及时入户调查掌握北安村重点监测人员的情况,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对所挂点村发生重点人员管控不力的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沙坡镇党委书记陈炬履行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工作责任传导和压实不到位,对干部队伍的管理不严。3月10日,县纪委监委对王美清进行诫勉谈话,对陈炬进行警示谈话;责令沙坡镇党委对姚汉艺进行诫勉谈话。

(来源:陆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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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子扬| 主编:黄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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