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张馨怡 “老少”“弱困”等困难群体、特殊群体是新冠肺炎易感人群,需要党和政府“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1月至今,深圳市向低保对象、散居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发放社会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资金共计3322.55万元;发放5.86万个口罩等防疫物资和米面粮油等生活物资。至3月9日,全市低保户等困难群众暂未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疫情期间,深圳市民政部门推出“非常举措”组合拳,通过建立战时指挥体系、扩大保障范围、优化申办流程、加强临时救助、多方聚力联动、健全救助网络,织密扎牢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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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扁平高效指导体系,扩大保障范围

自疫情发生以来,市民政局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一老一小”等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建立涵盖市、区民政部门局领导,业务条线工作人员,养老、儿童、救助等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的工作微信群,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工作微信群进一步延伸到各街道办事处,形成上下贯通、扁平高效的战时指挥体系,确保情况全面掌握、问题及时发现、工作快速响应、要求严格落实到位。

既关注低保、特困、散居孤儿、困境儿童等在册困难群众,也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新形成的特殊群体,如无法自理也无人照顾的临时困境老年人、监护缺失的临时困境儿童、无法复工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等,悉数纳入救助范围,全面覆盖到位。

157人低保户获延期,超五万名低收入群体获临时补贴

同时,市民政局采取全流程网上办理、容缺审批、将低保等救助业务审批权下放街道。低保等定期核查及续保时限自动延长至防疫期结束等有力措施,最大程度简化优化审批程序,便利困难群众快速拿到“救命钱”,目前,已有157人低保户获直接延期,发放低保金等救助金19.96万元。

此外,市民政局突破临时救助的政策上限,从12个月低保标准大幅提高至18个月低保标准,给予18名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9.27万元;放宽临时救助申请条件,对在深确诊新冠肺炎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非户籍人员,由急难发生地民政部门或街道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启动1月份971.85万元价格临时补贴的发放,惠及5.2万名低收入群众。

各区开设35个临时庇护点,救助临时困难群众超千人

疫情赶上冬季,街头流浪者在此期间也在短期内激增。市民政局组织各区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及早做好应急预案,牵头起草并推动深圳市先后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引》和《困难群众临时庇护点工作指引》,持续加大对流浪人员的救助力度。

目前,除了市、区3个救助站外,各区(新区)已开设了35个临时庇护点,形成涵盖市、区、街道三级的应急救助网络,并向社会公布联系方式,确保对流浪人员应收尽收、应救尽救、应帮尽帮。救助管理机构对救助站内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对新进人员严格执行核酸筛查和隔离观察,对排查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将立即按规定进行隔离和报告,并及时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在站人员发现有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立即转入独立隔离区域或送医救治;加强站内安全防护,及时消毒保洁,严格执行防护流程,规范开展照料服务,分散用餐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积极配合城管、公安部门开展街面巡查,组织外展社工和志愿者,引导街面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站、庇护点,截至目前,已救助各类临时困难群众1113人次。

除了清晰掌握在册困难群体、特殊群体的疫情防控和基本民生保障情况外,民政部门通过依托社区联防联控机制、公布疫情期间生活无着的困难群众救助指引、开通24小时未成年人临时救助服务热线等多项举措,及时发现疫情期间陷入临时困境的老年人、儿童并实施救助,具体将综合考虑老年人、儿童的家庭、身体等状况,按隔离观察、临时照护等不同情形,统筹好社区、家庭、养老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社会组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社工等各方力量,确保老年人、儿童迅速脱离困境,得到妥善照护、暖心服务。